金鸡乡上党风廉政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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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30/2016-12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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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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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一、谨记“亲”“清”二字,坚守政商纪律规则

3月4日下午,习近平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亲”“清”两字阐明新型政商关系,则可谓言简意赅地传达出,这既是一条坚守纪律的规则,更是一把勤政而为的标尺。

习近平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

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经济新常态下,政商关系同样亟待构建“新生态”。官员的腐化与堕落,其大背景往往是受到了不良“官商生态”的浸淫。所以,保持健康务实的政商关系,事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成败,值得全国全党上下求索。

加强政府部门的服务与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商关系是一种必然存在,并非什么“洪水猛兽”。然而,良好的政商关系是党和人民之福,可那些掺杂了私心杂念的政商关系,则无疑会成为党和人民之祸。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已多次循循善诱: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切莫滥用权力。

“亲”“清”政商关系是规则更是标尺。通过习近平总书记这次对政商关系的清楚阐述,人们自然可以联想到,时下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有些层面的政商关系,恐怕只能称之为“亲而不清”或“清而不亲”。这样的“关系”,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油水”没了,真正去热心服务、为民办事的“动力”也少了。而其实,处好“新生态”下的政商关系,则绝对不允如此势利和无为;既“亲”且“清”的政商关系,才是职责所在,更是人民所盼。

十八大以来,我国已有上百只“老虎”落马、成千上万只“苍蝇”折翅,这些官员的折戟沉沙,大多与不良的“政商关系”有关。而这也绝非“中国特色”,如欧盟委员会2013年发布28个成员国状况报告时,就提到政商勾结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造成经济损失达1200亿欧元,相当于欧盟一年的财政预算。此外,西方政客“弃政从商、由商入政”的“旋转门”现象,也向来为媒体所诟病。故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政商关系,显然亦是一项“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确倡导。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实令人耳目一新,且也明白易懂。而这里也揭示了,唯有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到为政的“亲”与“清”,习近平所期望的民营企业家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以及“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等,才更会底气十足和信心百倍!

金鸡一直以来,商人干政,项目稀里糊涂。今年是我们的项目年。5个亿左右的投资。

二、公私分明,守住廉洁底线,坚决不触动红线

史料记载,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在公烛下阅读上司来信时,发现信中有关于家属的情况,立即换上了自家的蜡烛阅读,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古人看来,廉与贪之间的界线,就是公与私之间的红线。

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将传承几千年的“大公无私”这一价值观抛诸脑后,认为用公车办一次私事、花公款请一回朋友、借公权为亲朋安排一份工作,是人之常情,用不着大惊小怪。殊不知,拿一分钱财,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多少不正之风就是在习以为常中蔓延,在见怪不怪中逞威。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搅和一起,往往就是导致腐败的重要诱因。

“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衡量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子就是公、私二字。党员干部有自己的基本权益和基本需求,但这不能同私心、私利、私欲混为一谈。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我们开了个好头,要一步一步深化下去。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三、严守政治纪律 反对团团伙伙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王岐山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过于密切,以至丧失原则,对于缺点互相容忍,对于错误互相包庇,发展下去必定是互相勾结、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结为团团伙伙。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纪的模范,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清风正气。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守纪律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作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绝不能视为儿戏。团团伙伙的实质,是不相信组织、不相信党而相信个别人,是不顾党的团结统一而自行其是,是无视全党同志形成的“大家庭”而搞狭隘的“小圈子”,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属于政治上的山头主义、宗派主义,是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重违背。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不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还严重破坏党内空气和政治生态。团团伙伙不可小视,既由于它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破坏,也缘于它对党的组织、党的干部的严重危害性。过去一些人迷信“拜码头”、“进圈子”,似乎那样安全可靠,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做官”,于是攀高枝、找靠山,热衷于搞“同学会”、“战友圈”、“乡友团”,甚至搞江湖式的“烧香磕头”,乌烟瘴气。搞团团伙伙,目的就是结党营私,势必导致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腐败问题。搞拉帮结派这一套,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的,需要以经济作为支撑,在个人工资收入满足不了需要时,歪主意就可能冒出来,黑手就可能伸出来,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就会滋生出来。曝光的一些案例也说明,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傍大款、拉团伙,就是想为腐败行径寻求保护伞,错误地认为只要加入了团伙,找到了靠山,就不会被绳之以法。残酷的现实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背离党的宗旨使命终将作茧自缚,靠山容易成为“火山”,圈子容易画“圈”为牢。

“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干事业要靠班子不靠圈子,靠团队不靠团伙。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这种不正之风的蔓延,不仅败坏党的纪律和风气,也不利于干部健康成长。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必须抛弃封建社会家奴式人身依附关系,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只有一个上级,那就是组织,干部只有一个靠山,那就是人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