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毒品 杜绝毒品—金鸡乡开展 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40626-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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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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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6-26
认识毒品 杜绝毒品—金鸡乡开展
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2024年6月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26日为第37个国际禁毒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在全乡大力营造浓厚禁毒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禁毒斗争,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6月26日,金鸡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保中心、卫生院等站所部门联合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摆放禁毒知识展板、仿真毒品样品,发放宣传单、环保袋等方式,紧紧围绕“真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主题,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环保袋、禁毒宣传资料800余份。
本次活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毒品的认识,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拒绝毒品,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坚决与涉毒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各行业、场所要严守职业操守,建立禁毒自律机制,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罂粟
别名:罂子粟、阿芙蓉、御米、象谷、米囊、囊子、莺粟。为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木,株高60—100cm。茎平滑,被有白粉。果长椭圆形或壶状,黄褐色或淡褐色,平滑,具纵纹。种子很小,肾形,花期为4—5月,果期为6—8月。
危害: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大烟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
大麻
大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高1—3米,雌雄异株,原产于亚洲中部,现遍及全球,有野生、有栽培。
危害:1、神经障碍。吸食过量可发生意识不清、焦虑、抑郁等,对人产生敌意冲动或有自杀意愿。长期吸食大麻可诱发精神错乱、偏执和妄想;
2、影响免疫系统。吸食大麻可破坏机体免疫系统,造成细胞与体液免疫功能低下,易受病毒、细菌感染。吸一支大麻烟对肺功能的影响比一支香烟大10倍;
3、影响运动协调。吸食大麻过量时可损伤肌肉运动的协调功能,造成站立平衡失调、手颤抖等。
恰特草
别名:也门茶、阿拉伯茶、埃塞俄比亚茶、巧茶、布什曼茶、东非罂粟等。是一种卫矛科巧茶属的植物,原产地为埃塞俄比亚,现广泛分布于热带非洲、埃塞俄比亚、阿拉伯半岛以及中国大陆的海南、广西等地。
危害:“恰特草”茎叶含有天然安非他命,咀嚼时其中含有的令人兴奋的成分对人体中枢神经具有刺激作用,使人上瘾,是一种软性毒品。可以使人感到思维清晰、精力充沛,药力退却后,咀嚼者多会感到沮丧,逻辑混乱,什么也不想做。长期咀嚼可能造成厌食,甚至引发心血管疾病,导致营养不良,降低人体免疫力,从而容易感染各种疾病。
禁毒小课堂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二、毒品原植物有哪些?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
三、发现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发现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