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 索引号
- 01525722-0-30/2017-1221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11-30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 11月24日至30日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隆阳区区域内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16个,通过“双随机”机制进行抽取了其中12家进行检查。 11月24日由区住建局召集被检查单位通报了检查通知,要求各被检查企业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在现场检查进行期间,对房地产销售企业是否进行明码标价的情况,通过拍照提取证据,核实房地产企业是否有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情况等。通过将销售合同的成交价格、收款收据、公示价格进行核查,来检查房地产销售价格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房地产提出整改和完善的意见措施,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