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项目(一期)获国家专项基金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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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2-0-30/2016-0602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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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5-12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于2015年被国家列入第二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根据国家专项基金申报要求,在市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区级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扎实开展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目前,板桥镇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项目(一期)获得国家2016年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2亿元额度支持,占全省争取到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额度的21%,争取额度名列该批新型城镇化专项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