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以隆阳区丙麻乡奎阁村毕家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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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2-0-30/2016-0510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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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25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十三五”时期是脱贫攻坚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时期,必须横下一条心,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找对“穷根”,明确靶向。隆阳区是典型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截止2014年末,全区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3316人,其中须进行易地搬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的人口有37046人。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是一条让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有效捷径,值得认真总结、研究和思考。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隆阳区丙麻乡奎阁村毕家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迁出区毕家寨村民小组位于东经99°20′,北纬24°58′,隶属隆阳区丙麻乡奎阁村民委员会,距离丙麻乡人民政府10公里,平均海拔1350,是一个山区自然村寨,现有农户39户175人。2010年7月因连日的强降雨,该自然村出现了严重的地质滑坡险情,2010年9月24日,国土隆阳分局邀请省级地质专家亲临现场勘测指导,将其列为隆阳区5个重大地质灾害点之一。为使丙麻乡奎阁村毕家寨的人民群众摆脱贫困,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隐患,经隆阳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奎阁村毕家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奎阁村毕家寨滑坡点进行整体搬迁,项目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完工。

二、基本成效

隆阳区以彻底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为目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的原则,坚持先开发与后搬迁相结合的原则,从而确保安置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截止20153月,丙麻乡奎阁村毕家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完成项目总投资23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70万元,地方投资及自筹161万元),其中:安居工程及附属工程完成投资201万元(含安居房建设补助26万元,户均补助1万元),农田水利工程完成投资30万元;完成建设安居房262080平方米,防洪沟0.28千米,灌溉沟渠1.12千米,输电线路1.8千米通过调查回访,搬迁农户生产生活面貌发生根本变化,显示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明显成效。

(一)促进了观念更新。贫困群众易地搬迁后,由于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思想观念根本转变,摈弃了“等、靠、要”思想,树立了自力更生精神;改变了封闭满足思想,增强了开放发展意识;破除了迷信思想,强化了科技意识。

(二)加快了生产发展。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丙麻乡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引导群众在原居住地腾退土地种植柑橘、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并培植了一批养殖大户。目前已发动群众发展养殖肉牛30余头,种植柑橘150余亩。同时,通过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群众技能,为群众外出务工奠定基础。2015年,安置区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00元上,相比搬迁前增长明显。

(三)保护了生态环境迁出区农户原有房屋由各户自行拆除,少部分作为生产用房留存,腾退宅基地一律复垦复耕,使得迁出区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滑坡等自然灾害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方便了群众管理。群众搬迁后仍隶属奎阁村毕家寨小组,搬迁点基层组织建设、邻里矛盾协调等日常管理仍由奎阁村委会负责。搬迁前由于群众居住分散,往来较少,政府管理不便,搬迁后,群众居住相对集中,邻里沟通增多,相处融洽,精神充实,社会治安良好,政府管理更加便捷高效,安置区呈现一派安居乐业的祥和气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培植困难。因为资源禀赋条件差,人均占有生产资料有限,加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产业培植难度较大。二是农户资金压力大。安居房户均建设投资约在15万元以上,每户可申请财政补助3万元左右,农户需自行解决12万元以上,资金压力较大,这样就造成相当部分搬迁农户靠借款建房,把还帐的预期押在外出务工挣钱或尚未见到实效的生产发展项目上,彻底改变贫穷面貌之期十分遥远。三是稳定发展配套不够。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虽然指导搬迁群众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没有形成户籍、土地、税费等方面支持搬迁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配套政策,缺少“稳得住、富得起”的措施和办法。

四、发展建议

 (一)科学制定规划。一是要树立先课后动、动则必成的理念,要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统筹谋划好搬迁方案、资金安排和政策体系,处理好时间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关系,合理确定标准,特别是建档立卡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这一硬性规定,不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防范因搬迁而举债、因搬迁而脱不了贫。二是坚持科技引路,抓好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工作,扶持示范户,培养好致富带头人,带领搬迁农民转变观念。三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围绕龙头企业或大型农产品市场,组织建立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有效地促进迁入区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让搬迁农民通过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而增收致富。四是加大中介组织培育力度,重点发展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努力提高产业化组织程度。五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通过中心城镇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加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

(二)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切实扭转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过于分散,到处撒‘胡椒面’的现状,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银行长期低息贷老等多渠道资金,整合各部门资金,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鼓励和引导他们投身扶贫开发事业中,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格局,在贫困地区形成强大的扶贫攻坚合力。

(三)部门协调配合。一是土地政策方面,凡用于搬迁安置的耕地,在农户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农业部门依法进行调整并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手续。凡用于移民宅基地政府按户均0.3亩无偿划拨,国土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是户籍政策方面,对搬迁群众户籍发生变更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办理搬迁农户在安置区的迁移落户手续。 三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办理宅基地、户籍等手续,除按规定适当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对搬迁群众子女就学问题要给予各种优惠和照顾,扶贫部门在安排贫困学生助学金要优先考虑搬迁贫困群众。

(四)搬迁对象参与。搬迁群众既是扶持对象,更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主体。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多形式、多手段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内容,鼓励和引导搬迁群众积极投工投劳,集料集资,参与项目建设。要深入发动群众,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易地扶贫搬迁目标。

(五)强化统筹持续发展。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小集镇建设、生态建设和文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把各种支农资金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村社,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加快村社路、水、电、通信、广播电视、学校、卫生院(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要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村社群众发展绿色、养殖和劳务三大增收致富产业,逐步走上富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