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1-0106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1-06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宋银亮:
你(单位)于2021年1月4日提出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申请。本行政机当日受理,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颁予你《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本1本,副本1本。
许可(备案)事项: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单位名称:保山市隆阳区黄蜂网络服务部,法定代表人:宋银亮,经营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九龙路南段东侧伟华豪庭4栋商铺201、202、203、205、206、207室。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