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保山承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0-0121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21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陈福 :
本行政机关于2020年1月2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营业性演出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1款、第39条第1款第1项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当日核发与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本1本,副本1本。
许可事项:
1、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
单位名称:保山承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农民街6栋6-18B三楼,法定代表人:陈福,单位类别:内资文艺表演团体。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