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刘艳 :
本行政机关于2019年9月2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从事娱乐从事经营活动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1款、第39条第1款第1项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9条第3款第2-3项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颁予你《娱乐经营许可证》正本1本,副本1本。
许可(备案)事项:
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单位名称:隆阳区阿充文化娱乐城;经营地址:隆阳区潞江镇芒旦村芒海桥;法定代表人:刘艳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