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4042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28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湖北壹州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4月25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许可备案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备案)。
许可(备案)事项:
准予你公司于2024年6月2日10:30-11:40、14:00-15:10、16:00-17:10、19:00-20:10共4场,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吾悦广场五层Z20号商铺保山贝思达影院7号厅举办营业性演出“科学狂想秀”共4场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