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第二次会议第6209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23828288112-1/20230809-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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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09

段锦诗委员:

出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生育医疗保障措施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研究办理感谢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梳理相关政策,作如下答复

一、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按照机构改革统一要求,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201910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职能由人社部门移交至医保部门,实行市级统筹,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合并实施。保山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关的待遇政策,一是参保女职工发生符合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标准为:顺产2000元;难产2500元;剖腹产4000元;产前检查费1000元;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流产2000元;妊娠4个月以下的流产600二是计生手术包干标准为:放置宫内节育环300元;取环300元;皮埋术200元;皮埋取除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女职工生育给予1000元生育营养补助,多胞胎的,每多1胎增加1000元。三是女职工从怀孕开始到产假结束期间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以及其它疾病的合规住院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住院规定支付。四是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确诊为不育不孕症,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技术的,产生的医疗费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五是符合法律法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的可享受生活津贴,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15天,4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流产按照正常产假休假158天等享受生活津贴待遇,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22隆阳区生育保险报销共计812人,报销费用1094万元。

二、积极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医保办〔202149号)文件精神,自2021531日起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同步落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政策,城乡居民参保孕产妇在统筹区内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级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顺产的包干支付标准同为1800元,剖宫产包干支付标准县级为2700元,乡级为2100元。孕产妇在州市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级住院分娩实行限额支付,其中顺产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限额支付标准县级为3400元。因难产、危急孕产妇抢救、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发症、或孕产妇伴随有其它疾病需要住院导致诊疗费用超出包干标准的,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标准进行结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紧紧围绕药品给患者带来的受益确定价格水平,使准入药品的性价比显著提高。努力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预计于今年底开展,医保目录“一年一调”,患者以更合理的价格用上疗效更好的新药好药。二是按照《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将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按病种支付,产前检查按人头支付,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生育成本,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成效。三是我们将充分发挥基层医保的作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您提出的提高生育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产后康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建议向上级医保部门汇报,不断优化生育保险待遇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