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乡镇(街道)财会管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抽查的函(隆财监函﹝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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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财监函﹝2024﹞12号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7-29

隆财监函﹝2024﹞12号


西邑乡人民政府、瓦渡乡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九隆街道办事处: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开展2024年度乡镇(街道)财会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隆财监〔2024〕12号)要求,隆阳区财政局派出专项检查组,自2024年8月5日起,开展2024年度乡镇(街道)财会管理专项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请予以配合。

联系人及电话:杨江雪 0875—2220055

附件:

1.检查组人员名单

2.进点会会议安排

3.配合检查事项及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检查组人员名单

一、检查组组长:

赵 斌  副局长

二、检查组成员:

杨江雪 财政监督股股长

尹福明 非税收入管理股股长

邹  楠 国库股副股长

段忠旬 预算股(乡财办)干部

杨发刚 会计股干部

李集合 财政监督股干部


附件2

进点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

(一)九隆街道办事处:2024年8月5日;

(二)永昌街道办事处: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西邑乡人民政府: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四)瓦渡乡人民政府: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被检查单位安排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被检查单位财务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财政所负责人(财务室负责人)、会计、出纳及相关站所(涉及到人到户资金发放的站所)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一)被检查单位汇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二)检查组组长对本次检查提工作要求。

五、其他事项

请被检查单位财政所负责人(财务室负责人)于2024年8月5日前,与检查组联系人杨江雪联系,对接检查组检查行程安排等事宜。


附件3

配合检查事项及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工作现场

(一)工作场所

1.独立的工作场所(办公室或会议室)一间;

2.可用的网络(网线或Wifi);

3.打印机一台;

4.电脑一台(要求:可进行打印)。

(二)人员需求

1.综合协调联络员一名(提供联系方式)。

二、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2023年财务管理自检自查工作报告;

(二)2021年以来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检查等报告;

(三)各类资金审核拨付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及各种财务管理制度;

(四)2023年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报告;

(五)当地2023年重点纳税企业名单;

(六)银行存款账户的情况介绍及2023年末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

(七)各类资金核算账套(2023年总账、银行存款明细账、收入及支出明细账、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纸质版及电子数据等);

(八)2023年度的会计记账凭证(已装订);

(九)2023年度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的资金情况及其他惠民惠农的到人到户资金的到位及发放情况;

(十)财政所(财务室)人员岗位设置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