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隆阳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结果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0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0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保财会〔2024〕12号)文件要求隆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开展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时间安排,于2024年7月22日至8月31日,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18家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抽取的18家代理记账机构分别为:保山迅优商务有限公司、保山慧心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账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保山睿账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保山互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兴盛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保山账易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保山企昌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唯臻商务有限公司、保山慧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凯硕商务有限公司、保山瑾贝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云讯信息科技服务部、保山程锦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众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卓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保山市隆翔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保山旭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一、保山迅优商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会计从业人员1人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部分代理记账委托业务合同签章缺失。
(三)经抽查发现,公司填制的部分会计凭证存在会计基础信息缺失的情况。2023年9月及2024年3月会计凭证封面信息填写不完整,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保管期限及会计主管等信息未填写。记账凭证中会计主管、审核人、出纳员等相关人员未签字或设置。
(四)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二、保山慧心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制定工作计划。
(二)未制定公司的复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
(三)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存在合同重要内容缺失,包括无协议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部分合同签章缺失。
(四)经抽查发现,公司填制的2022年会计凭证均无财务主管、制单人、审核人签字。
三、云南账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一)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二)公司未制定代理记账机构复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
(三)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部分代理记账合同签章缺失。
(四)经抽查发现,公司填制的会计凭证存在会计基础信息缺失的情况。公司填制的2023年1-10月份会计凭证,财务主管、制单人、审核人无相关财务人员签字,缺乏必要的内控稽核。
四、保山睿账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代理记账机构工作计划。
(二)公司复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缺失。
(三)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部分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签章缺失。
(四)经抽查发现,公司部分会计凭证及封面信息填写不完整。2023年11-12月会计凭证封面,凭证号数、册数、原始凭证张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会计、复核、装订人信息均未填写。2023年12月31日记账第001号凭证,记账凭证审核人、出纳未签字。
(五)经抽查发现,公司部分会计凭证中存在原始凭证缺失的情况。2024年1月31日,记账003号凭证收学费收入仅有收款收据,无发票。
(六)公司会计从业人员2人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保山互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一)检查发现,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二)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委托业务合同,部分合同签字不齐全。
(三)经抽查发现,公司存在会计软件核算过程中未进行系统基础信息设置的情况。2023年6月30日0001号凭证,没有设置记账人、审核人、出纳员等人员信息。2024年5月31日记-2(1/6)凭证,未设置主管、审核、出纳、制单等人员信息。
六、保山兴盛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会计从业人员中8人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三)未制定公司的复核制度、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沟通机制。
(四)经抽查发现,公司填制的会计凭证信息不完整,填制不规范。2023年10-12月汇总会计凭证封面信息不完整,缺失凭证名称、汇总凭证合计张数、保管期限、财务主管、经办会计等重要会计基础信息。
七、保山账易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未按《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二)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复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缺失。
(三)公司会计从业人员2人未完成信息采集。
(四)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部分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签章缺失。
八、保山企昌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二)未制定公司复核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
(三)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委托业务合同,合同存在要素不齐全的情况,合同条款中无会计资料传递签收手续、终止委托合同应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部分合同还存在无盖章的情况。
(四)公司会计从业人员2人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人未完成信息采集。
(五)经抽查发现,公司填制的会计凭证存在重要会计信息要素缺失的情况。填制的2023年会计凭证封面内容缺失凭证类别、凭证张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等重要信息,会计信息记录不完整、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记账凭证未填写会计主管、复核人、出纳员、制单人等人员信息。
九、保山唯臻商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会计从业人员1人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未完成。
(二)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委托业务合同,部分合同盖章不齐全。
(三)经抽查发现,公司存在会计账务处理差错的问题。 其他应收款-社保累计金额-58,332.7元。属于账务处理差错,查实后应进行账务科目调整,记入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四)会计凭证封面信息填写内容不完整。经抽查发现2023年5月、2024年4月会计凭证封面信息填写不完整,缺乏重要会计凭证要素内容,凭证张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未填写。
十、保山慧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业务合同,部分合同签章不齐全。
(二)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十一、保山凯硕商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未制定机构复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
(二)经抽查发现,公司填制的会计凭证存在重要会计信息要素缺失的情况。2022年1-2月会计凭证未按要求设置填写会计主管、制单人、审核人相关人员信息。2022年3-7月份及2022年8-12月份会计凭证,无审核人员信息,缺乏必要的控制监督。
十二、保山瑾贝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未制定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沟通机制。
(二)经抽查发现,公司2023年4-6月填制的会计凭证封面信息不完整。未填写凭证张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会计、复核、装订日期等重要会计信息。2023年6月30日记账凭证,主管、审核、出纳等人员未签字。
(三)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2023年终未及时将会计凭证装盒归档。
十三、保山市隆阳区云讯信息科技服务部
(一)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部分代理记账业务合同存在重要内容缺失的情况。合同中会计档案要求及相应责任条款缺失,同时合同存在签章缺失的情况。
(二)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编制工作计划。
(三)未制定公司复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
(四)经抽查,公司填制部分的会计凭证存在会计基础信息缺失的情况。2024年5月8日记账第1号凭证,制单、审核、过账人员信息缺失。2023年1月9日记账第1号凭证,制单、审核、过账人员信息缺失。
十四、保山程锦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一)公司会计从业人员1人未完成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二)经抽查,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委托业务合同,部分合同签章缺失。
(三)公司未制定机构复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
(四)经抽查发现,公司会计凭证未按会计档案规定规范装档,会计凭证散乱放置。
十五、云南众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一)公司会计从业人员4人信息采集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
(二)公司经营地址发生变更,但未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办理信息变更。
(三)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四)公司未制定内控制度、复核制度、信息沟通制。
(五)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委托业务合同部分合同签章不齐全。
十六、保山市卓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一)经检查,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二)经抽查发现,公司存在填制的会计凭证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2023年4-6月会计凭证封面,汇总凭证张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会计、复核、装订人等信息未填写。2023年6月30日记账第0001号凭证,记账、复核、出纳、经办人信息未填写或以英文字符代替。
十七、保山市隆翔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一)经抽查发现,公司签订的部分代理记账合同签章不齐全。
(二)经检查,公司未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三)公司未制定代理记账机构复核制度。
(四)经抽查,公司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齐全。2023年1月31日第0001号凭证,调整2022年5月31日第0009号凭证账务,附件没有相应的调账情况说明。
十八、保山旭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未按《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二)经抽查,公司填制的会计凭证存在封面内容填写不完整,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23年5-7月会计凭证封面全宗号、目录号、卷宗号、凭证起止号、凭证张数未填写。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不一致。2023年11月30日,记账第1号凭证,会计主管人员信息未填写。2023年5月31日记账第1号凭证,会计主管人员信息未填写。
检查过程中,隆阳区财政局财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基本现场整改结束,部分存在问题需后续进行整改规范,隆阳区财政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回访,并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注重查找企业制度设计和运行的缺陷,从内控层面指导被查企业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达到“检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发现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的效果。
通过检查,加强了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