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开展2024年度乡镇(街道)财会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隆财监〔2024〕12号)
- 索引号
- 隆财监〔2024〕12号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17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街道)财政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防控管理风险,提高乡镇(街道)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隆阳区乡镇(街道)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制度》(隆财监〔2022〕2号)等,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隆阳区乡镇(街道)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会管理,规范乡镇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有效控制廉政风险,并通过专项检查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财务管理,推动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制度机制建设,促使乡镇(街道)财会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升辖区内乡镇(街道)财会管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是对各乡镇(街道)2023年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活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若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报告自查自纠结果,区财政局适时抽取4个乡镇(街道)开展重点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找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自觉进行纠正,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责。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告包括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请各乡镇(街道)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扫描件电子版报送区财政局预算股(乡财办),邮箱:lyqczjysg@ 163. com,若涉及涉密内容务必按涉密管理渠道报送签章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件,联系人及电话:杨江雪 0875 - 2220055;段忠旬 0875 - 2220001。
(二)重点检查阶段
根据各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情况,区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方式适时开展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整改落实阶段
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依法依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属于财政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被检查乡镇(街道)应当按照处理处罚意见,立即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及时部署、调度本乡镇(街道)自查自纠工作,查清查透,及时纠正。
(二)及时报送。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重点检查阶段,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整改落实阶段,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和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全面落实整改。各乡镇(街道)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坚决进行整改,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财政财会管理,全面提升财会管理水平。
附件:XX乡镇(街道)财会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模板)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