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财监〔2024〕6号)隆阳区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419-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19
隆财监〔2024〕6号
隆阳区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隆阳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财会监督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财监〔2024〕6号)、《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隆财监〔2024〕3号)要求,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隆阳区财政局分管领导赵斌为组长,财政监督股、会计股、非税收入管理股、国库股、预算股、经济建设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等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2024年度隆阳区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组,联系人:杨江雪。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23年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情况、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情况、以及涉及2023年增发国债的资金及项目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帮助查找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政府采购、减税降费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照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开展复查。
1.资产方面。重点关注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确认是否准确;是否严格执行现金收支核算制度;是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核对,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账卡、账实、账账不符问题;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否准确等。
2.负债方面。重点关注负债计量、确认是否准确;借款事由是否规范,借款数额、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应付及暂收款项、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3.净资产方面。重点关注净资产计量、确认是否准确;专用基金的来源及构成是否合理、真实;累计盈余是否存在新旧衔接时的科目余额增加核算工作量。
4.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财政拨款收入是否和国库指标对账一致,实有资金管理的收入是否准备计量;是否存在未全口径核算收入,在往来账中隐藏收入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存在截留、坐收坐支、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将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收入通过下属单位进行核算;是否存在不调用预算一体化系统机制凭证仍手工录入凭证挂接项目的情况;预算会计各类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
5.支出费用方面。重点关注支出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补助、奖金、福利发放是否合规;有无擅自调整项目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专项资金与经费是否存在混合核算问题;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套取资金或虚列支出问题;业务活动费、资产处置费、捐赠支出等是否合规;各类财政预算支出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分类;实有资金管理的支出业务是否按照具体项目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
6.结余结转方面。重点关注预算会计结余结转金额是否与决算上报金额一致;实有资金账户管理的结余结转科目余额是否与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一致;各类涉及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的业务,结余结转核算是否准确。
7.预算监控方面。严格执行的预算批复,未安排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严格预算一体化执行要求,聚焦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完成性、真实性、细化程度。
8.项目绩效管理。聚焦“以财辅政、以绩提效”,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要过紧日子要求、基层“三保”措施等重点任务,增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9.预算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包括各项收入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收入项目是否全部纳入预算,人员经费编制是否合规,公用经费预算是否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批复方案,是否细化到具体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委托业务费(聘用中介机构、专家、研究机构等)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规;预算编制是否考虑结余资金因素进行统筹整合;预算结余确认是否准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流入、流出、调整、滚存确认是否准确。
10.决算管理方面。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审查、立项依据、项目实施程序等是否合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被检查单位资产及与之相关的收入是否纳入核算范围,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支出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问题,“三公”经费、津补贴、奖金支出是否合规;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是否真实,结余资金是否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11.财务基础工作方面。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岗位;会计科目、辅助项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记账凭证未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填制会计凭证、设立会计账簿。
12.新旧制度衔接等方面。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是否按照“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原则编制。
13.内部控制。要健全完善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监控,及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4.《财政监督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5.政府会计准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4年4月20日—4月26日,被检查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围绕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报送自查情况,将电子及纸质版报送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二)检查阶段: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根据自查情况,结合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形成检查工作底稿。
(三)材料准备阶段:2024年5月11日—5月20日,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检查结果征求意见函,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下发正式检查结果,根据正式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和检查情况表及时上报市财政局。
(四)督促整改阶段:2024年5月20日—6月20日,被检查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对照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6月20上报整改结果,电子及纸质版报送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联系人:杨江雪,联系方式:0875-2220055。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要坚持依法检查,规范检查行为、严格做好审核和处理处罚工作、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同时要严格遵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纪律“四项纪律、八个不准”的规定。
(二)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好检查组工作。
附件:1.XX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模板)
2.被检查单位需提供资料的清单
3.被检查单位承诺书
4.检查人员工作纪律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