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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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7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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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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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0-25

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为深入开展“财政质量年”及“稳经济大盘”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3号)要求,隆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检查时间安排,2022914日至930日,重点抽取区教体局、保八中、区永昌小学、区幼儿园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经抽查,发现仍然存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涂改记账凭证、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一、区教体局

(一)应记未记固定资产99,450

经抽查:20215月第15号凭证,支付2019年班改幼项目资金100,000元,其中:购买家具幼儿桌椅99,450元,未记固定资产账。

(二)涂改记账凭证

20215月第5号凭证,公务卡报销各类办公费,将贷方金额21,148.20元,直接涂改成17,637.8元,公务卡报销各类办公费,将贷方金额9,432.80元,直接涂改成12,943.2元。

(三)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

经抽查:20216月第9号凭证,缴纳职工各类保险185,929.02元;20216月第17号凭证,支付临聘人员失业保险112.14元;20216月第21号凭证,支付农行短信费30元、沈某某公积金746元,报销单据小封面无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意见,且记账凭证上记账和审核栏为空白。

(四)往来款清理不及时53,967,504.82

经查阅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明细,截至2019930日,发现超三年以上往来款清理不及时53,967,504.82,其中:1.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27,131,143.86元,明细:20181月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453元、2018年以前“两新”组织提升补助(福娃娃幼儿园)3,000元、20191月中等职校学生指标任务完成奖68,000元、20197月全民健身工作经费9,245.45元、20197月围棋赛经费6,564.75元、20197月区幼退回六分园设备款100,000元、20197月体彩公益金7,962.62元、20196月上级补助仪器设备运费243,008.1元、20181月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经费172,700.66元、20191月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返还金646,806.79元、20181月党员交纳党费(20175月后)40,331.45元、20189月教育局机关党费1,307.9元、2018年以前困难职工帮扶经费4,200元、20184月高中毕业统测试卷费148,019元、历年各种考核奖50,297.91元、2016食堂设备资金(集中采购)52,000元、2018年以前保一中租赁费6,483,706.96元、2018年以前义教均衡仪器设备购置款12,366,053.55元、20191月北京信诚书香图书有限公司1,099,000.45元、2018年以前改薄项目配套(图书仪器等)5,389,685.27元、2018年以前校方责任险(应急资金)181,800元。2.应收账款科目余额15,265,054元,明细:2018年以前借款 保九中应急款100,000元,应收区财政义教均衡仪器设备购置款15,165,054元。3.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7,111,306.96元,明细:应收区财政改簿仪器设备配套款4,744,500元、付保一中租赁费113,706.96元、化债相关学校举借化债资金2,253,100元。4.预付账款科目余额4,460,000元,即20194月预付保一中老校区租赁费。

二、保八中

(一)应记未记固定资产76,823.25

经抽查:1.2021年月第6号凭证,支付建设美术特色工作室费用61,450元,其中:购买30套双人桌凳,1套桌椅共计23,900元;五门书柜998元;教学高清展台2,380元,未记固定资产27,278元。

2.20214月第4号凭证,修建3个洗手台材料及工时费49,545.25元,修建完工已投入使用,未记固定资产。

(二)长期挂账1,750,000

经抽查:20009月应付区财政保八中开办费250,000元,201412月借兰城办事处土地征用费1,500,000元,未及时清理。

三、区永昌小学

少记固定资产7,229

经抽查:20214月第8号凭证,付学校供水系统维修款7,229元,设备安装投入使用后,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

四、区幼儿园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

经抽查:(120214月第4号凭证,支付幼儿伙食费464,487.24元无原始凭证、20218月第4号凭证,支付乡村教师补贴320,550元无原始凭证。

220211月至12月,原始凭证中部分报销单据小封面无经办人签字、无领导审批。

3)区幼儿园伙食费账套中,20211月至12月支付幼儿伙食费6,356,643.69元至供货商时均未附银行回执

根据上述规定,责成区幼儿园对相关原始凭证进行补充完善,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在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往来款清理不及时412,961.61

2021年其他应付款账面反映:其他应付款科目年末余额4,994,541.56元,其中三年以上资金412,961.61分别:2017年区教育局校建前期工作经费1,0002017年三、四、五、六分园设备购置款273,891.602018年帮扶奖励318502018年地震局防震减灾经费5,4402018年区教育局工作经费8602018年兰城街道办事处920元。

通过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区财政局将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到分析、解决问题、促进管理的层次上避免“为了检查而检查,也不是为了处罚某个单位或处理某个人”。检查过程中,财政执法人员积极宣传财经法规,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注重查找单位制度设计和运行的缺陷,从内控层面指导被查单位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达到“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发现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的效果。通过检查,有力强化了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了财务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力助推了监督检查在管理改革中发挥应有成效。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