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综合执法队工作职责制度
- 索引号
- 01525771-4/2024070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01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隆阳区政府授权,承担综合执法工作。
二、负责处理本镇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和区政府指定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行政执法任务。
三、负责协助主体部门进行本乡镇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等执法工作。
四、做好本乡镇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管工作。
五、做好“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镇村环境保护和卫生的行为。
六、做好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