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0-070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7-08
《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 3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阶段性目标: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实施方案》具体任务
1. 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单位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落实内容是: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时限要求是:于2020年底前完成。标准指引要素是: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要求是: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2. 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主要依据:国务院部门和省直厅局编制完成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主要任务:区直有关部门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
3.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主要任务:围绕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相关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探索是: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4.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在线平台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服务场所要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5.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和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6.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
7.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8.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三、《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区直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强化人员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2. 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直牵头部门要发挥对上沟通对接、对下跟踪指导作用。有关媒体宣传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4. 加强监督评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定期报告、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