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第二季度收入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304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4-22
按照《隆阳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第二季度收入采集工作的通知》(隆巩固振兴组办〔2023〕6号)的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兰城街道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第二季度收入采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集中排查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按照 2023年8050元的监测底线标准,对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要重点关注农村户籍人口较多但监测对象较少、脱贫人口较多但监测对象较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要对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附件1)提出的明确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进行“体外循环”,不识别为监测对象的情况。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要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
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消除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已经标注风险消除的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申请“风险消除回退”或“风险再标注”,并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
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各社区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
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街道逐级申请报批,经省、市、区汇总审核,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二、第二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一)第二季度收入信息采集
以行政村为单位,采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3年二季度收入信息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逐级审核确认后,录入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
(二)第一季度收入信息“回头看”
借入户开展第二季度收入采集的契机,同步对第一季度收入信息再次进行核实核准,全面解决第一季度收入信息采集漏计、错计、多计,或计入非统计时段收入等收入不实不准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一、二季度收入关联性和合理性审核,要避免只发生在一个季度的收入一、二季度重复统计,跨季度的持续性收入漏计等问题。
三、制定实施防止返贫监测政策“明白纸”
根据各区直有关部门修改和完善后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各项政策内容。各社区将两个政策“明白纸”及时发放到所涉及对象手中。
四、进度安排
(一)信息采集和发放明白纸
4月28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入户调查,包括拟新增识别监测对象(含风险再标注监测对象)、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家庭人口自然变更;监测对象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认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第二季度收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信息采集。同步完成两个政策“明白纸”的发放工作,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并在村民小组张贴公告。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
(二)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 5月4日—5月12日,一是完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第二季度收入信息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录入工作(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二是按程序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民主评议、公示、逐级审定等线下工作。
2. 5月25日前,一是对第二季度收入信息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核;二是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除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外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3. 5月31日前,完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同步开展数据质量校验,确保到户到人信息数据完整准确。
(三)提交总结报告
6月5日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上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第二季度收入信息采集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社区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一把手”要亲自抓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暨第二季度收入采集工作,统筹村级力量,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优化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减轻基层负担。有效整合需要入户开展的工作,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和重复填表报数。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宣传“明白纸”,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三)规范工作档案。各社区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户、村)档案资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认真梳理历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形成的资料,建立“一村一档”“一户一档”,准确反映监测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全过程。
(四)强化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出现“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收入采集要坚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原则,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信息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制度,确保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出现“数字增收”“算账增收”现象。对工作落实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将在全区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工作成效纳入年终考核评价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