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隆市场监管所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售酒案

索引号
01525702-8-/2023-04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4-27

九隆市场监管所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售酒案

近期,九隆市场监管所接投诉举报称某冷饮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并提供饮酒场地。九隆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

经研判,因第一执法现场已缺失,为固定证据,九隆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先行与饮酒未成年人取得联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后,在其监护人陪同下接受调查询问,查清了未成年人饮酒的时间、地点、人员、所饮酒的种类、数量等情况。

4月6日,执法人员依法到某冷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对其销售台账,发现该冷饮店确于3月26日下午向未成年人销售杨梅酒3斤并提供饮酒场地。经营者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法对冷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台账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执法人员现场报经领导同意后,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

该冷饮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并提供饮酒场所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九隆市场监管所将对该冷饮店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

下一步,九隆市场监管所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