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隆市场监管所:柔性执法显温度 包容审慎促规范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5031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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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3-18
近日,九隆市场监管所在处理一起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投诉举报案件中,首次适用“首违不罚”机制,通过教育指导替代行政处罚,展现了市场监管的温度与智慧。
九隆市场监管所日前在处理某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投诉时,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违法事实清楚。深入调查发现,涉事超市属首次违法,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在检查前就已将过期食品下架销毁,违法货值金额不足500元且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该超市不予行政处罚,转而采取批评教育、指导整改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通过现场开展普法教育,指导经营者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建立临期食品预警机制,帮助经营户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此次首违不罚案例的成功处理,既坚守了食品安全底线,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帮助企业纠错止损,不仅体现了市场监管执法的温度和人性化,也进一步优化了辖区内的营商环境,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下一步,九隆市场监管所将持续细化免罚不罚适用情形,加强普法宣传和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守牢安全底线,以有温度的执法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监管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