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南苑拆除重建临时市场菜豆(无筋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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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2-8/2024042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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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9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南苑拆除重建临时市场菜豆(无筋豆))


现将不合格菜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8日执行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4年云南省级食品安全“云品出滇”专项抽检计划时,对南苑拆除重建临时市场的蔬菜水果进行抽检,经检测,周某经营的菜豆(无筋豆)噻虫胺超标,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周某经营的菜豆(无筋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减轻处罚。对当事人周某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