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监罚〔2024〕53号 隆阳区堂李保健用品经营部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40312-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12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市监罚〔2024〕53号
当事人:隆阳区堂李保健用品经营部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5**********K84L
经营场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
经营范围:计划生育和性保健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者:李建堂
联系电话:1518487*****
2023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九隆街道*********隆阳区堂李保健用品经营部进行检查,并出示执法证,在该经营部进门右边货柜里发现无中文标签、标签或说明书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的以下15种17盒食品:
1、一炮到天亮1瓶:9800mgx10粒,生产日期:2022年8月22日,有效期36个月,外包装批准文号为港卫食准字(2013)第192号,产品说明书批准文号为卫特食字2012第0123号,生产商:香港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2、每粒坚1盒:0.8gX1grain,生产日期:2023年4月29日,保质期三年,批准文号:藏卫食准字(2001)第654号,出品单位:香港华隆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吉隆市宏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3、汇源肾宝片2盒:9800mr.×10kancyji,外包装无中文标签标识。
4、持久猛男2盒:5800mg×5粒/10粒,批准文号:港卫(进)食字2006-165号。生产日期20230103,有效期三年。“有效防治前列腺疾病”。外包装标示有“有效防治前列腺疾病”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
5、肾白金1盒:9900mg×10粒/盒,批准文号:港卫食准字(2013)第018号,生产日期2022.09.26,保质期三年。生产商:香港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说明书上写有“对前列腺炎患者有特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
6、奇力片1盒:8000mg×10粒/盒,外包装无中文标签标识,内有产品说明书,许可证字号:港衡特食凖字(2012)第013號,制造商:香港元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美国黑邦1盒:6800mr.×10kancyji,出品商:香港药王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见说明书。外包装无生产日期等信息。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8、肾黄金1盒:9800mgx10粒,生产商:香港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见说明书。外包装无生产日期等信息。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9、美国黑神1盒:6800mr.x10kancyji,本产品能有效增加生殖器的血流量,效力可持续180小时;出品商:香港药王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见说明书。外包装无生产日期等信息。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10、黑金刚1盒:规格8800mg×10粒,批准文号:藏卫食准字(2011)第021号。生产日期2023.06.01,有效期三年。生产商:西藏康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11、VIGOUR(活力)1盒:800mg,该产品无中文标识。
12、虫草强肾王1盒:规格8800mg×8/10grains,外包装标示有“对前列腺患者有良好疗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产品说明书里批准文号:藏卫食准字(2008)第028号,生产商:西藏恒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4月8号,保质期三年。
13、硬得快1盒:规格9900mg×10粒,批准文号:藏卫食进字(2008)第0175号。香港济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生产日期,保质期3年。无服用说明书。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14、美国A片1盒:9800mr.x10kancyji。无说明书、无生产日期等信息。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15、金玛卡1瓶:8800mg x 10粒,生产日期:2023年3月1日,有效期三年;批准文号:藏卫食准字(2011)第021号;生产商:香港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
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的相关进货票据,后执法人员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未在平台里查到上述物品的批准文号,且2004年后审批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为“国食健字”,故上述食品标示的批准文号为虚假内容。因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我局于2023年10月16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12月13日注册登记,经营者李建堂。2023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九隆街道拐角楼80号该经营部进行检查,并出示执法证,在该经营部进门右边货柜里摆放销售有15种17盒食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未在平台里查到相应批准文号,且2004年后审批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为“国食健字”,故上述食品标示的批准文号为虚假内容。据调查,上述食品是当事人经营者李建堂从不明身份流动推销员处购进,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凭证、供货商资质材料以及产品资质材料,共计进货二十多盒,进价为6元/盒,售价20元/盒,按扣押数量计算,其货值金额共计340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进销货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部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共3页,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我局现场检查的事实情况。
2.2023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部现场检查时制作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页,《财物清单》2页,《送达回证》1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及送达的情况。
3.2023年10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时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销售相关食品的违法事实。
4.2023年10月18日,当事人提供李建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经营资质。
5.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024年3月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隆市监九罚告〔2024〕8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及有权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对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未提出异议。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3.8条“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取证,根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可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3.8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处没收涉案产品的行政处罚。没收产品为:汇源肾宝片2盒、持久猛男2盒、肾白金1盒、奇力片1盒、美国黑邦1盒、肾黄金1盒、美国黑神1盒、黑金刚1盒、VIGOUR(活力)1盒、虫草强肾王1盒、硬得快1盒、美国A片1盒、金玛卡1瓶、一炮到天亮1瓶、每粒坚1盒。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将罚款缴至隆阳区财政局(户名:国家金库隆阳区金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直接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1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