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4110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专项工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1-01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4 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联合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级抽取的4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保山市隆阳区孝谦培训学校、保山市隆阳区小小艺术培训学校、保山市隆阳区日熙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保山市隆阳区大千梵艺培训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一)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
(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收费规范情况和预收费监管落实情况。(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进行培训收费公示,是否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是否开具发票;是否严格采用规定的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监管方式;培训机构是否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是否将预收费资金全额纳入监管)。
(三)现有培训场所是否符合设置标准,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
(四)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所使用的培训材料是否经过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五)是否存在以非学科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六)企业登记信息和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七)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八)发布的广告是否向审批机关备案。
(九)发布的广告是否存在违反《广告法》及其他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五、检查结果
经过两部门联合检查后,保山市隆阳区孝谦培训学校和保山市隆阳区小小艺术培训的培训学员预收费未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现已完成整改;保山市隆阳区日熙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未发现问题;保山市隆阳区大千梵艺培训学校于2024年6月7日已办理注销手续。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