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寒假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4011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82
- 日期
- 2024-01-12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净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环境,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轻松愉快、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现向您作如下提醒:(一)目前,我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不再办学。原涉及有学科培训内容的综合型培训机构已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二)根据相关规定,已不再新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三)未审批过的无资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准招生、办学。(四)截至目前,我区经相关部门审批且正常开办的73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生兴趣爱好等类型),已合法合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云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营业执照》等证照。假期及平时有培训需要的家长和学生只有选择在此名单范围的机构培训,才能够获得最大的权益保障。若确需培训,要选择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云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同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云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营业执照》方为合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同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云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方为合规)。在培训前,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规范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示范文本)》。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必须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依据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超60个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若已缴费,要与培训机构协商以变更合同履行方式、退费等方式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教育部门、文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为了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国家搭建了“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请各位家长务必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通过“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端”APP进行实名制选课、购课、消课、投诉,培训学费自动缴入培训机构监管账户,实现每个环节安全可控。(“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下载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TxDFE5M4hlsy6zhu_52sDA)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会根据审批、注销等情况及时更新辖区内的合规机构名单,请家长们关注相关信息。务必警惕机构虚假诱导,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名义的虚假诱导,以免经济受损。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健康、安全和成长,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全区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和不懈追求。希望家长遵循教育规律,理性参加校外培训,减轻孩子课外负担,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875-2148776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875-3067012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电话:0875-2127429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57-2217115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电话:0875-2122436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