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工作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3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第二批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3〕119 号)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结合实际,2023年上级拨付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 42.34万元,拟对隆阳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户2023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并入学的学生进行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生不高于3000元,民办学校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用于2023年考取本专科院校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保障学生和其他特殊情况等学生优先资助;同一困难情况下,高考成绩好的优先。
已享受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市政协捐资助学和滋蕙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考取军校、免费师范、专升本、本升研、五年制大专、委培学生不在补助范围。
三、学生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学生申请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卡号清晰,并注明持卡人姓名和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要写到具体的开户网点)。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请程序
1. 重点保障学生申请。各完中根据提供的隆阳区2023届大一重点保障学生筛选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对象。同时选取分配人数的20%作为重点资助(详见附件5)。
2. 其他特殊情况学生申请。各完中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可以新增为资助对象,经审核后需单独提交相关材料。
(二)时间要求
2023年10月15日前将《隆阳区2023年考取大学就读核实登记花名册》(详见附件2)上报资助中心,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于10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完中。各完中于2023年10月21日至27日将《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详见附件3)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待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将受助资金通过银行兑现到学生。项目执行过程中,将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公示、银行发放流水等材料存档备查。
五、其他特殊情况
因受资助学生未到高校报到注册等原因的,请于11月21日前上报《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受助学生名单变动表》(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学生申请表
2.隆阳区2023年考取大学就读核实登记花名册
3.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
4.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受助学生名单变动表
5.隆阳区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分配表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