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210-001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执行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2-10
一、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保政办发 ﹝2022﹞65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隆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隆发〔2021〕43 号)精神。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制定过程
2023年1月初,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对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保政办发 ﹝2022﹞65号),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初稿草拟;经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议,于2023年1月27日征求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等29家区级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21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修改意见建议;2023年1月28日,收集到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提出在“深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中的“强化警校联动”工作牵头单位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一家增加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住建局,予以采纳,其他28个区级单位和21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均无修改意见建议;经修订后报请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核,同意印发实施。
三、与上级文件异同
区级《三年行动计划》总体上与《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保持框架、体例、内容、要求、标准和要素的一致性,但也结合隆阳工作实际进行了局部丰富和完善。一是总体内容上,对区级《三年行动计划》的政治性、原则性、系统性、宗旨性进行了明确;二是主要任务上,市级《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夯实学校“三防”建设基础、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推进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六大类23项具体措施;区级《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包括六大类22项具体措施,主要把“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和筑牢校园公共卫生安全防线”2项措施合并成了“筑牢校园公共卫生安全防线”1项具体措施;三是保障措施上,明确了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督导考核、激励导向、责任追究五项措施。总体上,市级《三年行动计划》相对宏观,对全市层面具有统筹性和指导性;而区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更丰富、任务更清晰、措施更具体、职责更明确,更具备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内容解读
“三年行动计划”由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4部分构成。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专职保安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校园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安装并联入公安网”等人防、物防、技防4个100%安全防范建设任务全面达标、成果得到巩固,全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同比下降25%;“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
(二)目标任务
到2023 年底,巩固提升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4 个100%建设成果,创建新标准“平安校园”达60%以上,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
到2024 年底,全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新标准“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到2025 年底,强化完善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学校安全稳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学校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实现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5%。
(三)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处理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提升校园安全“三防”水平。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达标。
三是实施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治理,预防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
四是强化校园公共卫生管理。持续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强化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校园卫生工作制度、人员、课时进一步充实保障。
五是提升师生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配齐法治副校长,强化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校园安全教育培训,抓实火灾事故、食品安全、地震应急和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六是深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提升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强化警校联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家校社”协同,为校园安全工作提供社会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统筹和督促落实,将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中统一谋划和安排。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有关资金,优先保障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完善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安防设施设备。民办学校举办者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三是抓实日常监督。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将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作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导内容进行重点督导。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四是树立激励导向。将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作为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大幅下降的乡镇(街道)、涉及的职能部门和学校,视情况给予加分和通报表扬等奖励。
五是规范责任追究。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隆阳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隆阳区加强未成年人校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隆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精神,进一步规范相关单位责任追究范围、程序和等级。对因责任不压实、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管理不到位造成校园安全问题突出、事故频发、事故措施不力的单位、学校或个人,实行一案三查,分层次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岗位调整、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五、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指导隆阳区2023—2025年校园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化,全区校园安全防范人防、物防、技防等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师生、家庭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六、实施时间
“三年行动计划”期限为2023—2025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政策解读工作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