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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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1-X/2026052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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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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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有效做好全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隆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6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背景条件。隆阳区地处云南省西部,横断山脉滇西纵谷南端;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加之境内的两江流域山区广布、山高坡陡且生态脆弱,雨季降雨集中,水土流失严重,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降雨情况预测分析。降水条件是激发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重要自然因素,极端天气现象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艰巨复杂。根据隆阳区气象局2026年天气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6年隆阳区大部地区降水总量接近常年,全年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冬春降水偏少,气温偏高,预计3-4月大部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5月降水接近常年,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到稍偏晚,冬春和初夏阶段性气象干旱明显,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偏高。主汛期(6-8月)降水接近常年,气温正常略偏高,局地性暴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多发。秋季降水大部地区接近常年,气温偏高,局部出现秋季连阴雨天气的概率仍然较大。隆阳区雨季在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

3.地震因素。受欧亚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挤压影响,自2011年3月缅甸7.2级地震以后,云南进入了新一轮强震活跃期,隆阳区为地震重点危险区之一。强烈的地震会破坏岩土体结构,造成岩土体抗剪强度降低,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形成提供外动力条件。

4.工程建设活动。随着全区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公路、铁路、旅游、乡村振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光伏电站、水电站、矿山开发建设活动仍处于较高水平。这些建设项目的工程活动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了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强降雨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他人为地质灾害的概率随之增大,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增高的可能性大。

(二)预测结果

1.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以隆阳区地质环境特征和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活动趋势为分析重点,对比历史同期资料,参考隆阳区气象局的降雨预测成果,预测2026年汛期全区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于正常年份。

2.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全区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6—10月。违法、违章工程建设及矿山生产活动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地质灾害高发区域。综合分析预测:2026年全区重点区域为在建工程、光伏及水电站、水库、道路交通(包括乡村道路)、弃渣场、矿山、尾矿库等。主要分布于:隆阳区境内的保泸高速公路、昌保高速公路、保施高速公路、大瑞铁路、中缅石油管道建设项目沿线、西水东调沿线、新建(在建)水库项目区、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建设工程及输变电工程沿线;隆阳北部的核桃坪铅锌矿、瓦窑中和铁矿、金厂河铅锌矿、黄家地金矿等矿山集中区;保山盆地周边地区及西山片区的瓦马、瓦房等乡镇。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的地理区域

1.保山盆地周边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永昌街道、兰城街道、九隆街道、河图街道、永盛街道、板桥镇、金鸡乡、汉庄镇、辛街乡,地貌为湖积平原。相对高差小,地形平坦,坡度2—5度左右,该区不存在大的断裂和褶皱,出露地层以第四系、上第三系、三叠系、石炭系上统和奥陶系为主。该地带主要受膨胀土影响,加之人口密度大,资产较集中,人类活动影响强烈,在降雨、河流冲蚀、地震等自然因素的作用下,可能发生以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区域内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81个,其中特大型1个,大型2个,中型9个,小型69个,威胁人口3550人,威胁资产30715万元。

2.东山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主要包括丙麻乡、瓦渡乡及西邑乡。该区地形陡峭、地质结构复杂,且降水量偏高,易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属于地质灾害较易发生的区域。区域内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55个,其中中型7个,小型48个,威胁人口2776人,威胁资产10902万元。

3.西山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主要包括瓦马乡、瓦房乡及杨柳乡。出露地层以三叠系、石炭系和寒武系为主,地层复杂。此外,该地带海拔相对高,地形较复杂,降雨强度大而集中,属地质灾害较易发生的区域。区域内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80个,其中大型2个,中型21个,小型57个,威胁人口8317人,威胁资产36422万元。

4.怒江沿岸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主要包括芒宽乡、潞江镇及蒲缥镇,该地区主要受怒江影响。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为自然因素,如地形相对高差大、地形坡度陡、河谷切割深。该地区的地质灾害虽然不多,但是灾种齐全,各种地质灾害类型都有出现,属于地质灾害较易发生的区域。区域内共分布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5个,其中大型2个,中型22个,小型41个,威胁人口5971人,威胁资产19166万元。

5.澜沧江沿岸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主要包括瓦窑镇和水寨乡,该地区主要受澜沧江影响。地貌以深切割高中山峡谷地形和中切割中山陡坡地形为主,相对高差500—1500米,地形较陡,山坡坡度30—45度。地质构造复杂,断层、褶皱发育,较大的断裂主要有崇山东侧大断裂、崇山断层、凹乌塘断层,地层岩性多样,主要分布白垩系和元古代的砂岩、砾岩和灰岩等,风化作用较强烈,地表侵蚀冲沟发育,水土中度流失,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较强烈,生态环境较差,瓦窑镇矿企较多,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易发。区域内共分布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0个,其中中型5个,小型45个,威胁人口2277人,威胁资产11735万元。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地质灾害

核桃坪铅锌矿、瓦窑中和铁矿、金厂河铅锌矿、黄家地金矿。

(三)重点防范的铁路和公路地质灾害

大瑞铁路、保泸高速公路、保施高速公路、昌保高速公路,在建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乡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弃土弃渣场。

(四)重点防范的水电工程及设施地质灾害

阿贡田水库、白岩子水库、西邑及杨柳光伏电站建设工程、保山工贸园区长岭岗片区南方电网220kV苏保线拆建工程。

(五)重点防范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

太保山森林公园、高黎贡山百花岭景区、新寨万亩咖啡园景区、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景区。

(六)重点防范的工程项目地质灾害

全区范围内中缅石油管道沿线、大瑞铁路沿线、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沙瓦公路大沙河至杨柳段改建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项目、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七)重点防范的学校地质灾害

瓦马乡瓦马幼儿园、保山市民族中学、保山学院。

(八)重点防范乡镇(街道)

板桥、辛街、西邑、瓦渡、水寨、瓦窑、瓦马、瓦房、杨柳、蒲缥、芒宽、潞江。

(九)重点防范期

全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极为显著,汛期降雨持续时间较长且伴随多次单点暴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将明显增多,且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与突发性。基于此,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将主汛期(6—10月)列为重点防范期,其中保山坝区周边重点防范区为6月1日—10月30日,东、西两山及两江流域重点防范区为5月15日—11月15日。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巡查员,组织开展本地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收集并上报隐患点监测记录及群测群防相关资料,组织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同时负责填制“两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至防灾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由隐患点所在村发放给每位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并向所有持卡人说明卡内内容及使用方法,确保群众真正理解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的内容,一旦发生灾害能及时安全撤离,实现有效预报与成功避让,且需对持卡人进行登记造册。

人为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企事业单位应主动接受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遵循“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本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要实时掌握隐患发展趋势,根据其危险程度及评估情况,及时落实整改排险措施,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报告;对问题突出、难以彻底整改的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立即责令其停工整顿,坚决防止地质灾害伤亡事故发生。

2.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灾害链长等特点,防范难度较大。近年来气候异常,受极端气象、地震、工程建设活动加剧等因素叠加影响,全区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人民生命安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压实社区、村组等最小行政单元的直接责任,层层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发展改革局 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审批的依据;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在建或已建成投用的水电站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区财政局 负责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配合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负责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基础电信网络运营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通信应急保障;指导、帮助工业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 负责向中、小学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协调、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治方案,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全区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监督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区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林区、草原、自然保护地、林区道路、林下工程、生态修复区域等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的隐患排查;严格管控林区各类生产建设活动,规范林木采伐、林地开挖、防火通道基建等行为,严防人为扰动山体、破坏植被诱发新增地质灾害。林区发生地质灾害时,迅速开展先期处置,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管护人员转移避险,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灾后及时开展受损林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消除后续滑坡、泥石流复发隐患。履行协同联动职责,对护林员、林区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避险知识、自救互救宣传培训,全力筑牢林区地质灾害安全防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进行检查、排查,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查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防灾措施,负责灾后重建的建设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做好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巡查、排查、监测和防灾措施;协调、组织、指挥受灾中断公路的修复工作,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区水务局 负责河道、水库、水电站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山洪灾害的预防工作,严格落实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协调、组织、指挥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区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对危及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防范和治理。在发生景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应急转移,落实救助和安置措施。同时,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舆论环境。

区应急局 负责开采矿山、矿山尾矿库等生产活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督促检查工矿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措施。

区气象局 负责分析、预报区域未来24小时降雨和天气状况,监测各监测站的雨量动态。在预测可能达到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雨量值时,及时会商区自然资源局;通过广播或手机微信、短信等方式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气象等级。

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调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应急、财政、民政、地震、搬迁安置、卫健、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审计、扶贫、电力、通信等部门按职责全力协同配合,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因领导不在岗、不到位、预防不得当、抢险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直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责任逐一落实到乡镇、村组、企事业单位及防治直接责任人。针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与经济活动引发或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严格遵循“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压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落实巡查、监测、避让、治理等措施,坚决防止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4.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汛前全面排查、汛中重点检查、汛后及时核查”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排查工作长效机制。排查要做到“四查清、两落实、三确定”,即查清灾害类型、形成原因、规模、威胁对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单位、监测人;确定撤离组织单位负责人、撤离路线、撤离地点。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坚决落实“三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要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对不愿撤离人员要迅速采取强制撤离措施,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并妥善安排好转移群众生活。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汛期认真执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突出主动避灾。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执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切实落实监测员补助,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组织能力。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对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测与预警。各部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工作。加强水务、自然资源、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实时共享。针对大型地质灾害事件联合开展灾情调查,科学分析致灾原因。

(二)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项目管理

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3〕11号)、《云南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云自然资地勘〔2025〕21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做好本级资金的足额配套筹集使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落实到位。要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人大和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6道防线,确保防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在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

自然资源部门和治理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核查筛选、勘查可研、投资评审、立项审批、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效益评价等工作。确保202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三)有效防范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1.依法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工程建设和运营可能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要依法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依法落实业主和建设单位的防灾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落实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在建(运营)水电、公路、铁路,既要严防工程建设本身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定义务、承担主体责任,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尚未落实防治措施或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督促限期整改。矿山开采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相结合,加强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提前化解因矿山开发诱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矿权纠纷,确保矿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区域,文化旅游、教育、卫健等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坚决封闭存在隐患和受隐患威胁的区域,迅速实施工程治理。城乡切坡建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对城镇开发、山区农村宅基地进行严格管控,要从国土空间规划、宅基地审批、建房设计等源头把关,避免切坡建房;确实难以避免切坡建房的,要按相关规定开展拟建房屋的地质安全评估(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责任主体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地质安全。

2.加强监督检查和帮助指导。要加强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建议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工作机制,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落实防治措施建议,严防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的情况发生。自然资源部门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要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施工单位、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发放“两卡”;第一时间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持续探索隐患风险双控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和村级片区规划,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源头管控,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巡查员”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不同的风险分区,统一风险防控标准,探索建立点面结合的“双控”机制,以村组为网格单元进行风险管控,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防控和风险区巡查员管控有机结合;加强汛期全天候、全区域、全过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高、中风险区管控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采取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低风险区管控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采取监测、避让、群测群防等防灾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持续完善专业监测预警体系

隆阳区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区、乡、村、组、监测员五级群测群防网络监测体系,在全区11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普适性专业监测预警仪器,以“人防+技防”手段提升了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有监测预警仪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人防+技防”结合的监测预警措施,实现专业监测预警系统与群测群防系统同时运行和深度融合,达到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要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监测设备功效;要督促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做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和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平台的维修维护,实现预警信息即时发布、预警情况及时处置,确保预警功效。

(六)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申报和实施

1.衔接规划、加强把关,做好国债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衔接《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的任务和防灾实际需求,优先完成规划中的相应任务。项目申报时要具备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确保“十五五”期间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应严格落实各渠道建设资金的筹措,确保项目资金拼盘完整闭合;涉及地方或其他投资的,应充分考虑财力可能,确保资金可落实,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统一领导、建立机制,管控好防治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并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要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沟通、高效联动。制定并完善包含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防治管理政策法规和配套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标准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项目方案推进调度、项目要素保障等机制,确保项目实施的内容、过程可控,保障项目实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