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座谈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15-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教育企业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容,听取到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经区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2023年9月13日上午,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现将座谈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座谈会基本情况
本次座谈会参加人38名(其中:座谈会主持人1名;座谈会组织单位代表4名;座谈会记录人1名;政府相关部门4名;隆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共2名;隆阳区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家长代表26名),应到会38名,实到会38名,符合法定程序。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余永波主持座谈会,座谈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会上,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职成教股股长王丹对《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和依据作详细的陈述,以及对前期的准备工作作介绍;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郑如平对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方面作了发言。本次座谈会座谈参加人涉及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本事项厉害关系人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代表等领域,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座谈会资料收集、会议议程符合《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座谈会参加人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各位座谈会参加人员畅所欲言,观点鲜明,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制定的《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表了意见、建议。根据座谈会会议记录和座谈参加人提交的《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意见建议表》,收集、归纳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肯定意见类
1.《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制定依据充分,拟定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合理,可行。座谈会参加人员都同意隆阳区普惠性幼儿园按不高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1.5倍执行,新审批(含未评定等级)的普惠性幼儿园沿用不高于495元/生/月的保教费执行,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应在执行前1个月向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收费备案。
2.根据隆阳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座谈会参加人员均同意《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制定的细则。
(二)对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意见,对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多少分以上达到评估标准,建议设定一个标准。
三、对座谈参加人意见建议的处理
对座谈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合理部分,并根据座谈参加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征求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对隆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多少分以上达到评估标准,建议设定一个标准。处理情况:会后,将再次征求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意见建议,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