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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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2-8-/2021-061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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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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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根据《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10条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等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强化底线思维,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要求,坚决做到防松懈、防麻痹、防漏洞、防输入、防扩散,并对辖区防控漏洞进行再排查,对防控屏障进行再加固,对防控措施进行再落实。一旦发生疫情,立即由常态防控转入应急状态,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流调、早治疗”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防止因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

二、组织领导

成立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陆云天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宏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世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继扬  党组成员

       许文薇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宏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继扬同志、许文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局办公室、执法大队、市场监管股、网监股、消保股、质量股、标化股、食安股、食品股、药械化股、监测中心、投诉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宣传后勤保障组

 长:许文薇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副组长:范正欢  办公室主任

       张冬云  财务股股长

 员: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

联络员:王彦青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各工作组、各二级单位工作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情下达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满足60天满负荷运转的要求,根据储备物资变化和疫情防控进展进行研判采购,做好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消杀药品、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运输、储备、调拨,保障防控工作需要,为防控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三是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包括防控进展报道,依法依规发布防控信息。持续开展权威的防病知识宣传倡导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体活动大力推广“口罩文明”。四是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及家属进行排查,对重点人员要进行全面登记和随访,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督促其到就近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

(二)农贸市场及价格监管组

 长:李继扬  党组成员

副组长:周庆光  市场监管股股长

 市场监管股、质量股、知识产权股、网监股

联络员:张雪梅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农贸市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企业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畜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经营者规范使用和保存“一票通”,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严格落实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二是负责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法禁止农贸市场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主动配合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热点进行商业营销和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

 长:李宏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胡    食品股股长

   消保股股长

 员:食品股、食安股、市场监管股、执法大队、消保股、投诉中心

联络员:李云波  

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21”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对冷链食品经营者、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储存、购进、销售和使用冷链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坚决杜绝流入市场。将辖区内冷链食品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及冷库、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烧烤摊、冷链物流等)情况及时通报区疾控中心或辖区卫生院。二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建设管理。建立集中监管仓区监管人制度、实行驻场监管、挂牌公示,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集中监管仓区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三是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预约报备制度,凡进入我区集中监管仓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须在货品到达前24小时,向目的地集中监管仓区预约报备,并按要求如实提供运输车辆、司机、货主和货物品种、数量、报关单证等信息。对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储存、不亮码及专柜销售等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置。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排查,联合疾控部门组织开展全冷链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制度,做到进口冷链食品单库分类储存。对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的冷链食品妥善处置。使用“云智溯”落实追溯主体责任。五是冷链食品经营环节监管。落实“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合法来源证明、出入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及篡改相关记录的行为进行查处。六是督促当地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将采购、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及供货者(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和相关海关通关单证上传至“云智溯”及平台。七是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联合辖区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疾控机构等相关部门,落实“六个立即、一个及时”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九是禁止餐饮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主动配合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组

 长: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段    药械化股股长

 员:药械化股、监测中心

联络员:杨党成  

工作职责:一是督促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建立完善购进、销售台账,一旦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立即上报辖区疾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零售药店要切实承担疫情常态化药品销售实时监测预警任务,每日将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销售情况上报所在地疾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二是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四是负责相关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五)案件办理组

 长:杨世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白雪飞  执法大队队长

 员: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联络员:白雪飞  

工作职责:负责案件办理。负责办理各监管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由各监管组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收集好必要的案件证据,案件办理组接手案件后强化案件证据的收集、研判和进一步调查。主要负责对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制售伪劣温度计、口罩等疫情防控相关产品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三、防控措施

(一)落实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机制。冷链食品风险排查121机制落实情况。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对冷链食品经营者、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储存、购进、销售和使用冷链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坚决杜绝流入市场。辖区内冷链食品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及冷库、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烧烤摊、冷链物流等情况及时通报区疾控中心或辖区卫生院。(责任部门:食品股牵头,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建设管理建立集中监管仓区监管人制度、实行驻场监管、挂牌公示,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集中监管仓区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责任部门:食品股牵头,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预约报备制度,凡进入我集中监管仓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须在货品到达前24小时,向目的地集中监管仓区预约报备,并按要求如实提供运输车辆、司机、货主和货物品种、数量、报关单证等信息。对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储存、不亮码及专柜销售等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置(责任部门:食品股、执法大队牵头,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三)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排查对辖区内冷链食品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实现动态管理;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责任部门:食品股牵头,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联合疾控部门组织开展全冷链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制度,做到进口冷链食品单库分类储存。对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的冷链食品妥善处置。使用云智溯落实追溯主体责任。(责任部门:食品股牵头,执法大队、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五)冷链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合法来源证明、出入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及篡改相关记录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部门:食品股牵头,执法大队、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六)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运用。云南省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已上线,督促当地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使用云智溯情况,将采购、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及供货者(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和相关海关通关单证上传至云智溯及平台。(责任部门:食品股牵头,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七)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联合辖区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疾控机构等相关部门,落实六个立即、一个及时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责任部门:食品股牵头,各二级部门配合

)做好人员排查。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及家属进行排查,重点排查14天内以来有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或旅游史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对重点人员要进行全面登记和随访,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督促到就近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责任单位:人事股牵头,各二级部门配合)

)加强农贸市场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市场开办企业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畜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经营者规范使用和保存“一票通”,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严格落实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法禁止农贸市场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餐饮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主动配合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市场监管股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十一)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责任单位:食品股牵头,食安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十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督促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建立完善购进、销售台账,一旦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立即上报辖区疾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零售药店要切实承担疫情常态化药品销售实时监测预警任务,每日将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销售情况上报所在地疾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相关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责任单位:药械化股、质量股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十三)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热点进行商业营销和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保价稳价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股、网监股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十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切实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单位:消保股、投诉中心牵头,各二级部门配合)

十五)加强案件查办。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调查,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制售伪劣温度计、口罩等防控相关产品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牵头,法规股、药械化股、质量股、食品股、市场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十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包括防控进展报道,依法依规发布防控信息。持续开展权威的防病知识宣传倡导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体活动大力推广“口罩文明”。提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外出佩戴口罩并主动到医疗机构诊治。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二级部门配合

(十七)严格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局机关和各市场监管所应开展体温和健康监测。在工作场所入口开展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度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及时发现有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职工,督促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做好重点部位管理。重点管理好办公室、会议室等人员易聚集场所,保持通风,降低人员密度,做好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会议,控制会议人数,压缩会议时间,提倡召开视频会议。严管口罩佩戴。职工在电梯间、会议室、非单人办公室必须佩戴口罩。安保、保洁、服务等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环境卫生。确保工作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肥皂、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落实单位厕所达标措施。加强垃圾分类管理,集中回收废弃口罩,及时清运,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二级部门配合)

四、冷链食品经营疫情防控包保乡镇(街道)工作划分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局领导划片调研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2020—83《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局领导包保县区调研冷链食品经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2020376)要求,结合隆阳实际,区局决定实行局领导包保乡镇(街道)调研督导冷链食品经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

第一组

包保乡镇(街道):兰城、汉庄、瓦房、瓦马、杨柳

牵头包保局领导:李宏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包保责任部门:食安股、食品股、消保股、投诉中心

第二组

包保乡镇(街道):板桥、瓦窑、金鸡、水寨

牵头包保局领导:杨世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包保责任部门:执法大队、法规股、企监股、财务股、人事股。

第三组

包保乡镇(街道):九隆、永昌、青华

牵头包保局领导:李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包保责任部门:特设股、网监股、标化股。

第四组

包保乡镇(街道):河图、蒲缥、芒宽、潞江

牵头包保局领导:许文薇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具体包保责任部门:办公室、市场主体服务股、药械化股、监测中心

第五组

包保乡镇(街道):辛街、西邑、丙麻、瓦渡

牵头包保局领导:李继扬 党组成员

具体包保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股、质量股、知识产权股

、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二级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尤其是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严格落实牵头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绝不能让责任悬空工作空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真正以各方面、各层面的责任落实,形成一张强大的责任网,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二级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任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责任、方案预案、工作措施,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防线、到卡点,确保没有遗漏、不留死角。同时,还要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坚决把“严防死守”这一根本要求做实、做牢。

(三)严肃纪律要求。疫情防控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各二级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督导,围绕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督导的频次和深度,确保各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紧紧盯住不落实的人,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责任。对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真正以严肃的纪律要求保障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新闻宣传管理。注重舆情监测和管控,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对拟宣传的内容由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统一发布。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关键岗位必须安排值守,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隆阳辖区

(四)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强化首报意识,确保信息畅通。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报制度,各工作组、各市场监管所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每周三16:00前将上周三至本周三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和频次根据疫情变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调整)。遇有重要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审定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8752217118

局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752217110

办公室24小时自动传真:08752200040

电子邮箱:lyscjgbgs@163.com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方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输入性疫情风险长期存在。国内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我区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的处置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案。

一、编制目的

针对隆阳区可能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明确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指导疫情应急处置,提前做好准备,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减轻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发生疫情时迅速反应、快速处置,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局内各组联动有效提升各协同抗疫作战能力。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三、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本案适用于指导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处置工作

四、操作流程

按照区政府领导小组研判启动应急响应后,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能职责由各工作组迅速开展相关防控处置工作。

五、组织领导及职能职责

成立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陆云天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宏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世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继扬  党组成员

       许文薇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宏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继扬同志、许文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局办公室、执法大队、市场监管股、网监股、消保股、质量股、标化股、食安股、食品股、药械化股、监测中心、投诉中心负责人。办公室职能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综合协调宣传及后勤保障组

 长:许文薇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副组长:范正欢  办公室主任

       张冬云  财务股股长

 员: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

联络员:王彦青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各工作组、各二级单位工作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情下达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满足60天满负荷运转的要求,根据储备物资变化和疫情防控进展进行研判采购,做好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消杀药品、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运输、储备、调拨,保障防控工作需要,为防控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三是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包括防控进展报道,依法依规发布防控信息。持续开展权威的防病知识宣传,倡导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体活动,大力推广“口罩文明”。四是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及家属进行排查,对重点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和随访,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督促其到就近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

(二)农贸市场及价格监管组

 长:李继扬  党组成员

副组长:周庆光  市场监管股股长

 员:市场监管股、质量股、知识产权股、网监股

联络员:张雪梅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农贸市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企业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畜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经营者规范使用和保存“一票通”,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严格落实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二是负责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法禁止农贸市场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主动配合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热点进行商业营销和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

 长:李宏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胡    食品股股长

   消保股股长

 员:食品股、食安股、市场监管股、执法大队、消保股、投诉中心

联络员:李云波  

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21”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对冷链食品经营者、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储存、购进、销售和使用冷链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坚决杜绝流入市场。将辖区内冷链食品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及冷库、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烧烤摊、冷链物流等)情况及时通报区疾控中心或辖区卫生院。二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建设管理。建立集中监管仓区监管人制度、实行驻场监管、挂牌公示,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集中监管仓区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三是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预约报备制度,凡进入我区集中监管仓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须在货品到达前24小时,向目的地集中监管仓区预约报备,并按要求如实提供运输车辆、司机、货主和货物品种、数量、报关单证等信息。对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储存、不亮码及专柜销售等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置。四是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排查,联合疾控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冷链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制度,做到进口冷链食品单库分类储存。对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的冷链食品妥善处置。使用“云智溯”落实追溯主体责任。五是冷链食品经营环节监管。落实“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合法来源证明、出入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及篡改相关记录的行为进行查处。六是督促当地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将采购、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及供货者(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和相关海关通关单证上传至“云智溯”及平台。七是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联合辖区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疾控机构等相关部门,落实“六个立即、一个及时”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八是负责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九是禁止餐饮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主动配合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组

 长: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段    药械化股股长

 员:药械化股、监测中心

联络员:杨党成  

工作职责:一是督促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建立完善购进、销售台账,一旦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立即上报辖区疾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零售药店切实承担疫情常态化药品销售实时监测预警任务,每日将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销售情况上报所在地疾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二是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四是负责相关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五)案件办理组

 长:杨世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白雪飞  执法大队队长

 员: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联络员:白雪飞  

工作职责:负责案件办理。负责办理各监管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由各监管组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收集好必要的案件证据,案件办理组接手案件后强化案件证据的收集、研判和进一步调查。主要负责对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制售伪劣温度计、口罩等疫情防控相关产品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二级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尤其是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严格落实牵头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绝不能让责任悬空工作空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真正以各方面、各层面的责任落实,形成一张强大的责任网,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二级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任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责任、方案预案、工作措施,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防线、到卡点,确保没有遗漏、不留死角。同时,还要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坚决把“严防死守”这一根本要求做实、做牢。

(三)严肃纪律要求。疫情防控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各二级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督导,围绕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督导的频次和深度,确保各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紧紧盯住不落实的人,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责任。对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真正以严肃的纪律要求保障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新闻宣传管理。注重舆情监测和管控,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对拟宣传的内容由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统一发布。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关键岗位必须安排值守,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隆阳辖区。

(四)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强化首报意识,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期间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各工作组、各市场监管所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每天16:00前将当天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和频次根据疫情变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调整)。遇有重要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审定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8752217118

局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752217110

办公室24小时自动传真:08752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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