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至10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索引号
01525702-8/2023112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反不正当竞争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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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26

    隆阳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至10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好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调整充实隆阳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明确了由分管副区长胡立为召集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副局长为副召集人,成立了由24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修订我区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在收到省、市级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后,区联席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隆阳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及《隆阳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时组织开展清理工作,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明确的清理范围和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我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认真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认真完善清理目录,按应审尽审的要求全面开展清理。2023年出台的16份文件进行了清查。隆阳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三条“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可以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九条“政策制定机关可以就公平竞争审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向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咨询”和第十条“对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政策措施,在公平竞争审查中出现较大争议或者部门意见难以协调一致时,政策制定机关可以提请本级联席会议协调”等有关规定,协助成员单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函7份,经审查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接受各成员单位电话咨询公平竞争审查相关事宜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