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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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101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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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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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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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隆阳区审计局: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关于隆阳区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隆审报〔2024〕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会议专题研究,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自行整改并上缴非税收入549.45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核实欠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如催收欠款、核销坏账、调整账目等,应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根据财力情况纳入预算逐年安排化解。二是向欠款企业催收。对现借款主体尚在的借款单位和个人采取硬性措施催收,包括发放借款催收通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清理收回后按规定上缴国库。三是对于借款主体已灭失部分,积极向上级及区委政府请示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二)财政暂付性款项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

2.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整改完成金额:10256.11万元,剩余:41730.64万元未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清理往来款项,每月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按时报送《隆阳区财政往来款统计表》;同时,根据区级财力情况对历年未及时处理的预拨经费进行逐步化解;二是属于财政对外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清收。三是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保障年终决算收支平衡,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资金风险。严格执行财政国库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库款管理,杜绝以任何形式出借财政国库资金行为,从而加强财政往来资金管理。

3.财政暂付性款项占比过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整改完成金额:3370万元,剩余:154650.85万元未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核减借出款项。向上级财政请示对财政周转金如何处理出台相关政策,对1999年以前挂账借出周转金作核减处理。二是属于财政对外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清收。三是纳入预算安排。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实际支出,因属以前年度垫付形成的应列未列预算支出,根据区级财力情况纳入预算安排逐年消化。四是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保障年终决算收支平衡,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资金风险。严格执行财政国库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库款管理,杜绝以任何形式出借财政国库资金行为,从而加强财政往来资金管理。

4.暂付款未按要求压减。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整改完成金额:3370万元,剩余:154650.85万元未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核减借出款项。向上级财政请示对财政周转金如何处理出台相关政策,对1999年以前挂账借出周转金作核减处理。二是属于财政对外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清收。三是纳入预算安排。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实际支出,因属以前年度垫付形成的应列未列预算支出,根据区级财力情况纳入预算安排逐年消化。四是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保障年终决算收支平衡,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资金风险。严格执行财政国库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库款管理,杜绝以任何形式出借财政国库资金行为,从而加强财政往来资金管理。

(三)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

5.4个项目应筹措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10月14日已整改384.96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推进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实施方案中确认自筹部分的资金缺口,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二是区财政局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并结合财力情况分年度逐步安排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6.未按预算级次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债券资金到期应付息及兑付服务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整改。截至2024年10月14日已整改金额1596.08万元。

7.专项债券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5月10日,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专项债券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已上缴隆阳区财政。

8.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时间与项目开工时间倒置。

9.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与项目开工时间倒置。

10.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与项目开工时间倒置。

11.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时间与项目开工时间倒置。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上述8至11项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下步区财政局也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加强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控工程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2.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开工无初步设计批复资料。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

13.区中医院建设项目开工无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资料。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水务局依法处理。

14.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擅自开工建设项目。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

15.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

16.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

17.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该项目与铁路站房要同步建设、同步完工,站前广场施工内容较多、现场地形条件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受雨季影响的因素,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目前正在进行站前广场区域土方开挖,总计完成2039万元工程产值,预计11月份完成主体工程。

整改措施: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督促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对施工进程进行管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8.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全过程造价、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程序倒置,先施工后招标。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

19.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是总承包施工的项目,项目已开工设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出具施工图。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

20.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区中医院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

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

21.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签发开工令。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下步区财政局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督促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2.保山东河流域治理项目、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改提项目、大瑞铁路蒲缥站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未签发开工令的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监理单位未制止并要求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编制施工图预算工作,造价单位正在审核施工图预算。

整改措施: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督促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后续在实施项目中严格依照基建程序办理要求推进,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3.全过程造价单位对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督促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催促造价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认真履职。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控建设程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硬化预算约束,强化运行监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不得挤占当年“三保”财力。坚决杜绝挪用预算资金、违规使用库款、无来源无法定程序新增预算等行为发生。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以拨代支,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除已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加强库款管理,对财政暂付款项进行分类梳理、细化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消化,回笼国库资金,提升国库资金保障能力,科学调度国库资金,切实防范支付风险,有效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工作。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相关规定开展年终清算、结账工作,强化年度预算收支清算结账,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收支规模。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四是加快重点项目支出。加快新增债券支出进度,确保新增债券资金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在稳增长、扩需求、补短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直达资金支出效率,有效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惠企惠民。

(三)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助推政府在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性、弥补性和规制性作用上充分发挥好重要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区政府反映政府对各企业间接或变相担保,兜底或实质兜底的事项发生,会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造成重大财政运行风险,应当坚决避免。二是充分发挥好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壮大地方税基培养,尤其是当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全面加强区国有公司(含国有控股)监督管理,不断增进企业的市场竟争力和盈利水平。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