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2019年儿童福利工作开展情况
- 索引号
- 01525695-7-/2019-122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儿童福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24
2019年隆阳区民政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扎实开展儿童福利工作,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依法实施收养登记
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审批程序为符合条件的收养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019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5人。社会弃婴、孤儿得到了妥善安置,收养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圆了他们的儿女梦。
二、认真做好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工作
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云民福〔2011〕5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孤儿身份甄别及整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福〔2014〕3号)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甄别及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工作的通知》(云民福〔2014〕17号)要求,按时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2019年为258名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44.09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74元。为保证资金发放使用安全,我区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全部实行由信用社代发。
三、认真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组织孤儿体检
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民政发[2019]14号)要求,对本辖区内的社会散居孤儿进行了摸底调查、筛查和统计工作,并免费为全区55个社会散居孤儿进行体检,支付体检费用4.2万元。
四、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好《隆阳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并将农村留守儿童9297人信息和困境儿童17996人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乡镇(街道)坚持对本辖区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至少每季度走访一次,建立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积极开展“儿童之家”创建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对儿童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区民政局积极开展“儿童之家”创建工作,2019年分两批次完成135个“儿童之家”创建,第一批是66个,第二批是69个。目前已经建成108个,27个处于收尾阶段,正在组织验收。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