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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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30722-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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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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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22

2023年7月19日—7月21日,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彦芳带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区民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执法检查。

7月19日至20日,检查组先后到蒲缥镇、金鸡乡,保十一中,区人民法院,永昌街道,区人民检察院,区妇幼保健院,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通过实地查看和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进行执法检查。

7月21日上午,检查组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座谈会,隆阳区林磊副区长主持会议。

会上,林磊副区长就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向检查组作了工作汇报,参会部门就贯彻实施采取的工作举措、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报告,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目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一是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在对新兴业态场所、娱乐场所、网吧等的监管力度不够,行业指导上有缺位;二是认清当前形势,直面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民政、教育体育、公安、卫健、文旅等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补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大保护”短板,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压实各成员单位部门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

图文|肖珊、贾正会

审核| 杨志军 陈姣姣

编辑|王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