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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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896013773-/2022-0928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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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8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887.00元,完成预算的8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7.00元,完成预算的6.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865.00元,下降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元,下降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5.00元,下降49.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00.00元,占98.38%;公务接待费支出887.00元,占1.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隆阳区城区环卫保洁及园林管护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住建厅、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