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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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896013773-/2022-0928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9-28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7.00元,完成预算的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7.00元,完成预算的6.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区执法局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本年接待2批,13人次,产生接待费887.00,比预算数减少13,113.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65.00元,下降4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5.00元,下降49.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区执法局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本年接待费887.00元,比上年减少865.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87.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住建厅、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