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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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6072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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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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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22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与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

4.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开展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5.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7.参与全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村级代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筑牢涉农资金使用防线,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工作重点:

全力抓收入、优结构,财力基础在精打细算中持续夯实。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12.2%,增收1.97亿元。全面盘活存量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出售、转让经营权(股权)等方式,实现资产资源盘活7.78亿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5.45亿元的142.75%。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获得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类专项资金54.74亿元,完成目标50.91亿元的107.52%,有效缓解本级支出压力。

全力保民生、增福祉,政策温度在加大投入中有效传递。全年民生支出达47.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一是教育投入持续加力,安排资金13.27亿元,保障“两个只增不减”,支持东城实验小学、红花小学建成投用。二是“一老一小”服务得到强化,发放育儿补贴0.66亿元,减免学前教育大班保教费0.18亿元。三是健康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安排卫生健康资金6.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99元和700元。四是社会保障网织密扎牢,安排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12.67亿元,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民补贴6.97亿元,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全力促发展、强支撑,增长动能在精准施策中加快集聚。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解决企业特派员反映诉求37项,助力21户企业获得信贷0.93亿元,98户企业享受“零费率”政策。二是积极争取“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71亿元,支持保山机场改扩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三是聚力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及沪滇协作资金2.48亿元,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安排0.25亿元实施“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工程,助推乡村“颜值”、“产值”双提升。

全力推改革、提效能,管理效能在机制创新中稳步增强。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四个一批”为抓手,提升编制精细化水平,坚持“大钱大用,小钱小气”,压减一般公用经费5%。二是强化预算绩效“全覆盖、穿透式”管理,硬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约束。三是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深化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提升支付电子化水平,推动181个预算单位开通银联商户,开通率达98.9%。

全力防风险、守底线,运行安全在系统施策中得到巩固。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安排支出34.32亿元。二是圆满完成市级下达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军令状目标,完成偿还法定债务本金目标0.67亿元。化解隐性债务22.16亿元,完成目标20.37亿元的108.79%,其中:自主化解4.52亿元,完成目标3.64亿元的124.18%。完成融资平台退出目标2户,压降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有息债务9.6亿元。三是通过上级新发补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3.87亿元用于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撬动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5664笔100.41亿元,完成三年目标302.75亿元的33.17%,其中:单笔50万元以下5096笔6.5亿元,已全部清偿到位。四是筹措资金资产资源支持化债,盘活资产资源用于化债6.89亿元,压降预算支出化债0.46亿元,完成目标0.455亿元的101.19%。五是争取金融支持债务风险缓释21笔,少偿到期债务本金1.04亿元,平均利率下调22个BP。

二、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 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度,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决算总收入13,649,535.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9,535.39元。2025年本年支出合计13,649,535.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8,644.38元,项目支出2,330,891.01元。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用于全区预决算培训、会计知识提升培训、职工财务素质提升培训等财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其中举办了为期2天的会计业务培训,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的财务人员、财政系统相关人员,共计265人参加了培训。

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用于全区约160家预算单位系统运维服务,包含:一体化系统运维、无纸化国库前置系统、住房补贴管理系统、债务管理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全流程电子化系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系、统全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操作系统)等。

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对区属国有企业及参股企业共计151户,开展合规调查法律服务,形成各企业合规调查报告及诊断报告书、发现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意见建议清单等。

3. 存在的问题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存在未细化量化的情况。

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结余量较大,影响了整体绩效。

4.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部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3)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提前规划,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支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减少资金结转结余。

(4)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各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一是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上年度实施决算报告、报表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四、结论与展望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通过绩效自评,全面梳理了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未来,隆阳区财政局将继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优化预算安排,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不断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继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