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43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3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
(2)研究拟定全区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人员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片区的整体推进、易地扶贫开发、扶贫安居房建设、劳动力培训转移、革命老区、科技产业扶贫、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深度贫困地区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抓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做好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测。
(5)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区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使用方案,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好扶贫项目资金;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6)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隆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的先进经验。
(9)负责做好对乡镇(街道)和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10)履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
(11)负责全区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贫困退出、信息采集和信息维护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制定涉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沪滇扶贫协作等项目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为项目实施方案审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全区脱贫退出工作提供服务。指导乡镇(街道)脱贫退出档案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1〕58号)文件,隆阳区扶贫办重组为隆阳区乡村振兴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
(二)总体绩效目标
1.持续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一是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二是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确保遇到“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农村人口能够随时随地提出申请,第一时间核实并获得救助。2.多措并举抓实脱贫群众增收。截至2023年12月6日,全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3年度人均纯收入16880.7元,较2022年(14807.75元)增长14%。3.持续抓实防贫保险工作。4.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5.全面推进“雨露计划+”工作。一是推进雨露计划补助工作。二是持续做好“雨露计划+比亚迪”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已向深圳风向标培训学校输送培训学员12人。6.持续抓实项目建设。一是抓实项目库建设。二是编制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度使用方案,总投资21898.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006.38万元,金融融资投入15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43万元,农户自筹699.22万元。7.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全区共清查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资产66.77亿元,已全部确权。8.全力推进沪滇协作帮扶。一是管好用好沪滇协作资金。二是全面深化园区共建协作。三是结对帮扶全面开展。9.持续抓实问题整改。对照《云南省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云巩固振兴组﹝2023﹞6号)和《保山市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保巩固振兴组﹝2023﹞4号)所列问题全盘认领,举一反三,共梳理排查出11个方面25项62个具体问题,制定79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0个,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个。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的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推动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总体收入1702544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958978.35元,项目支出13066470元。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总体支出47675427.56元,其中:基本支出:4113410.64元,项目支出43562016.92元。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遵循定员定额的原则进行编制核算;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标准进行编制核算;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牢固树立“无项目,不预算”“无项目,不支出”的理念,切实做好预算项目储备,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同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财务规范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800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480人次。年终决算数55099.00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隆财预〔2023〕1号)文件要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
(1)建立自评指标体系。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三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详见附表)
(2)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到位,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具体各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市委、市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目标任务有效衔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1.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持续抓实动态监测。二是坚持续抓实防贫保险。三是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四是持续抓实项目建设。五是扎实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六是全力推进沪滇协作帮扶。七是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八是持续抓实问题整改。
2.预算配置科学方面:第一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第二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第三逐步保障扶贫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第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使用要有审批。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控结转结余。三是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项目管理。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2.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三)产出情况分析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年初预算设定的项目绩效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帮扶脱贫户、监测户24677户104614人,选派区级驻村工作队员266人以上,年度防贫保险乡村户籍人口参保率不低于95%,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质量指标年初目标值: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100%,资金使用合规性100%,项目验收合格率不低于100%,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预算执行率成46.55%;资金指标年初下达102422390.85元,实际完成47675427.56元,各项指标因受区级财力影响,没有完成年初指标值,未完成绩效目标;成本指标年初目标值:“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年初目标值:户年均增收入2000元以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累计新识别监测对象81户27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户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0户269人;风险消除监测对象354户1331人,有效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受益已脱贫贫困人口满意度大于等于90%,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
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履行好各项职能职责,完成好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三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具体。
(二)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大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绩效评价认识,强调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提高创新意识,结合实际设置科学合理且可行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管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以评促效,提高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效益;逐步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开制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股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