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426-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26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是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是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是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是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是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是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是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是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十二是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四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五是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2.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6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编制37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常委会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常委会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1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0,112,789.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2,789.13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12,789.13元。其中:基本支出9,637,001.10元,占总支出的95.30%;项目支出475,788.03元,占总支出的4.7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单位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总投入为10,112,789.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2,789.13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严格按照无预算不支出进行管理,严格把控各项支出。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下设绩效目标各项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完成及时率3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经自评,部门设定的绩效指标均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下设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经自评,评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
我单位认真严格落实了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任务要求,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上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对接,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2023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二)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三)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