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自检自查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71-4/2024022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文 号
- 浏览量
- 271
- 日期
- 2024-02-26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3日,瓦窑镇财政所2023年预算内支出“三公”经费合计63145.69元,其中政府2021年、2022年公车GPS维护费2400元,政府公车加油费53000元,镇林业服务中心公车(云MY2117)修理费及2022年保险服务费7745.69元。截至2023年10月23日,瓦窑镇财政所专户支出“三公”经费合计264615.6元,支出主要用于公车的加油、租赁、修理等方面,其中因瓦窑镇“5·02”抗震救灾产生的公车租赁、加油等经费支出为216319.6元。
二、自检自查情况
经过自检自查,瓦窑财政所2023年“三公”经费不存在报销、列支不规范的情况;不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开支的情况;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列支到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科目的情况;不存在将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列支到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科目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瓦窑镇财政所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报销程序,严禁超标准、不合规报销;二是严格审核报账材料,严禁将接待开支转移、隐匿至会议、培训等方面,严禁将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列支到办公费等方面;三是加强公务用车平台的监管,严格进行公车出行登记,严禁公车私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