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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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0774-7-/2022-12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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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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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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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2-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75号)文件精神,隆阳区地震局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共设置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和地震灾害管理股4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区地震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区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十四五”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保山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隆阳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结合隆阳区情新内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夯实地震监测、增强预报预警能力为基础,以摸清风险底数、加强抗震设防为关键,以保障应急响应、强化公共服务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地震科技为动力,修正完善隆阳区防震减灾“十四五”工作计划,为今后五年的防震减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地震监测方面。一是加强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完成隆阳区信息节点建设,完善地震短信速报平台。实施观测站点标准化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实现台站建设标准化要求。完善和拓展县、乡、村、组四级“三网一员”等地震宏观监测网络体系,形成开放、合作、共享的预测预报业务运行机制,应用地震预测新技术新方法,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升地震预测预报科学水平。二是地震烈度与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监测台站规范化建设,优化、提升监测台网,夯实监测基础,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加强预警台网建设,拟推广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100套。三是加强震情跟踪。强化地震预报研究,健全完善地震形势预测、危险区确定和短临预报指标体系,提升基于预测指标的地震综合概率预测业务能力,力争做到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有所突破。

3.风险防治方面。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好全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查清地震灾害危险源与风险源,摸清并掌握地震灾害风险底数,为构建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依据。二是按照“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原则,继续加强抗震设防监管。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落实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构建权责明晰、科学有效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体系。三是继续推进减隔震技术的推广运用。严格执行《云南省隔震减震建设工程促进规定》(省政府202号令),将抗震设防管理贯穿于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各个环节当中,并全面抓好全市建设工程隔震减震技术运用,做到审查不留死角,运用不留余地。

4.应急救援方面。一是配合实施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提高“防大震、救大灾”应急能力。二是推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稳步推动抗震救灾指挥部迁移设置,对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再作进一步梳理,确保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流程顺畅,实现“优化协调高效”的目标。三是进一步提升地震信息化能力。构建与应急管理信息化相协调统一的地震信息化业务,推进共建共享和深度融合,完善地震信息化运行保障机制,加快地震业务系统更新换代,持续提升地震业务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基础数据库。对应急基础数据库的资料信息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综合服务水平,全面增强地震部门辅助决策建议和服务政府能力。在地震救灾过程中确保能够提供参考依据便于制定决策,快速传递灾情预评估结果和应急救援指挥信息。五是保障隆阳区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的正常运转,加强震情值守,确保24小时有人进行震情值班。

5.科普宣传方面。一是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全省防震减灾日等重点时段的科普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二是创新宣传手段,在印发一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资料的基础上,探索科普创作和传播机制,推进融媒体发展。三是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力度,年内争取创建区级示范点不少于4个,创建市级示范点不少于2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3,725.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725.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76,150.17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150.17元。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增加90,190.98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7,811.33元;2.项目支出:2240505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增加305,990.62元,2240506应急大厅运维费收入减少53,561.7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6,366.14元。其中:基本支出970,375.52元,占总支出的76.03%;项目支出305,990.62元,占总支出的23.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3,004.18元,增长32.4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82,379.65元,具体为:1.人员经费增加90,190.98元,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811.33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30,624.53元,具体为:2240505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52,427.81元,2240506应急大厅运维费支出减少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0,375.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379.65元,增长9.28%,主要原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6,471.10元,占基本支出的9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04.42元,占基本支出的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990.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624.53元,增长306.01%,主要原因分析:1.2240505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52,427.81元;2.2240506应急大厅运维费支出减少6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隆阳区地震局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隆财资环〔2021〕25号)支出差旅费9,974.40元;隆阳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补助经费(隆财资环〔2021〕42号)支出办公费45,674.41元,水费102.60元,电费3,993.72元,邮电费27元,差旅费18,560元,维修(护)费40,660元,公务接待费1,202元,劳务费72,000元,委托业务费113,796.4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36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3,004.18元,增长32.4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82,379.65元,具体为:1.人员经费增加90,190.98元,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811.33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30,624.53元,具体为:2240505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52,427.81元,2240506应急大厅运维费支出减少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99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105,922.64元和失业保险4,587.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62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等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71,82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7%。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765,832.42元,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305,990.62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1,202元,完成预算的2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2,元,完成预算的24.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3元,下降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元,下降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批次,接待人次不变,公务接待费减少,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1,2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1,2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地震局到隆阳区开展基于遥感影和经验估计的云南省房屋抗震设防能力评价外业调查1批次11人,支出902元;接待川滇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云南分中心1批次6人,支出3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区地震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资产总额482,419.38元,其中,流动资产48,068.48元,固定资产434,349.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127,582.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016.32元(计提折旧69,016.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2,419.38

48,068.48

434,349.90

354,346.59

0

0

80,003.31

0

0

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本年度本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