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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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8288112-1/2025042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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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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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024年度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 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 号)精神,隆阳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设 2 个内设机构(综合股、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和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医疗保险中心),局机关行政编制有6名。2024年年末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实有人数为31人,其中局机关在职人数为6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实有在职人数为25人,较2023年减少3人,主要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出1人,退休人员2人,共计退休4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高效履行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树立“全民参保”总目标,不断夯实医保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助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政策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居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节约开支使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额度内,完成年初的每个工作计划。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决算收入6,196,723.01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6446.53元,占收入73.34%;210卫生健康支出1385310.16元,占收入26.66%。支出结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支出5,312,924.69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111.35元,占支出94.6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22,138.78元,占支出91.9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4,972.57元,占支出8.06%;项目支出298,942.10元,占支出5.38%。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2024年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预决算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公开。预决算均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部门预算绩效进行管理,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针对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作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评分,客观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并积极推动我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我局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基本原则。我局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预决算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公开。预决算均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隆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收入6,196,723.01元,预算编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6,196,723.01元。2024年支出5,312,924.69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111.35元,占支出94.6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22,138.78元,占支出91.9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4,972.57元,占支出8.06%;项目支出298,942.10元,占支出5.38%。

(二)过程情况分析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按业务标准管理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骤,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严格操作标准,实行程序控制,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均按上级要求的规定执行。资金使用规范,支出进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

(三)产出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312,924.69元,较上年增加14,788.04元,增长0.28%,其中:行政运行(2010301)21,074.00元,较上年增加21,074.00元,增长100.00%;行政运行(2013601)10,094.00元,较上年增加10,094.00元,增长100.0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301,577.57元,较上年减少54,435.40元,下降1.62%;行政单位离退休4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10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314.56元,较上年增加7,182.08元,增长1.4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125.12元,较上年增加8,986.47元,增长19.91%;公益性岗位补贴18,400.00元,较上年增加18,400.00元,增长100.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28元,较上年增加77.40元,增长14.02%;行政单位医疗222,235.91元,较上年减少8,571.64元,下降3.71%;公务员医疗补助120,138.40元,较上年增加12,299.76元,增长11.4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89.46元,较上年增加8,060.03元,增长140.68%;行政运行(2101501)811,733.05元,较上年增加72,750.10元,增长9.84%;信息化建设0.00元,较上年减少5,490.00元,下降100.00%;医疗保障政策管理53,791.00元,较上年减少55,172.76元,下降50.63%;医疗保障经办事务0.00元,较上年减少49,940.00元,下降100.00%;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63,622.34元,较上年增加29,074.00元,增长21.61%。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全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839586人,激活率97.67%;12月份医保电子凭证结算427262人,结算率90.21%,移动支付25233人次,医院共结算114477人次,移动支付率22.04%;电子处方流转400条,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总人次1702958,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人次1661702,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率97.47%;医保网厅累计注册医保服务网厅注册1437家,注册率99.72%;隆阳辖区内包括区、乡、村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380家定点医药机构配置刷脸设备,“村村通”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刷脸支付结算,截至目前,累计刷脸支付结算总人次953737,累计结算金额达3.8亿元,切实让参保群众享受到医保数字赋能带来的快捷和便利。

2024年综合柜员制办件量6339件,政务中心窗口办件量6071件,累计12410件,现场好评率100%。全区21个乡镇(街道)使用医保专线,351个村(社区)使用基层网厅,下沉到乡镇可办理的医保服务事项22项,下沉到村级可办理的医保服务事项7项,实现了区乡村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新生儿“出生即参保”业务延伸至市医院、市二院、市妇幼院和区妇幼院办理。辖区内的农行、建行、中国银行、农商行等7个网点已开展医保延伸办业务。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高效办成一件事”国家医保局公布12项清单,我局涉及10项,均按要求完成各项经办任务。

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2024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及能力提升项目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预算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各项资金下达工作的跟踪,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衔接,争取各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2024年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预决算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公开。预决算均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