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2-121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2-15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 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 演练,协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着力推动重点行业的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2、及时、有力、有序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减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降低因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人数,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
3、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0次,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灾救灾意识明显提高。
4、因救灾不力造成的重大损失次数为0,受灾群众对救灾工作满意度较高,企业对安全生产执法过程和处罚结果0投诉。
5、各项救灾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位,充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保证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减少负面舆情。
6、充分保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应急演练等,提高全市防范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救援能力。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收入17,196,50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96,505.75元,其他收入0元。支出17,196,505.75元,其中:基本支出5,134,953.75元,项目支出12,812,320.71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1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项目2个,农村民房灾害保险覆盖率为100%,应急演练次数2次。
(2)时效指标
确保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和资金安全,实际完成83.78%。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妥善保障基本生活;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0次;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灾群众投诉率≤0.1%。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关于2021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预﹝202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大队、指挥中心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我局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28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1年总投入资金17,947,274.46元,基本支出5,216,833.75元,项目支出12,730,440.71元,其中: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5,300,000.00元;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400,000.00元;3.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59,991.09元;4.罚没收入返还经费490,449.62元;5.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首优公司)专项经费90,000.00元;6.安全生产信息化中心(电信公司)传输光缆租赁专项经费160,000.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总支出资金17,947,274.46元,基本支出5,216,833.75元,项目支出12,730,440.71元,其中:
1.2020至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助补助资金10,530,000.00元
隆阳区共收到市级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41号)文件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1053万元。结合冬春救助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各乡镇(街道)2020年遭受的自然灾害情况和前期上报的冬春救助需求等,经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并与区财政局共同商议提出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初步分配方案,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区财政局和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发文安排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1088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53万元,隆阳区配套民房灾害保险资金35万元;用于民房灾害保险资金共156.488万元),执行率103.32%,专项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资金于2021年1月27日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的财政专用帐户,并于春节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2.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400,000.00元
2020年市级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85号)文件,下达隆阳区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旱灾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隆阳区自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旱灾生活)补助资金后,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及时安排下达。根据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13号)文件,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于2021年3月30日下拨到各乡镇(街道),专项用于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3.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首优公司)专项经费90,000.00元,用于支付首优公司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及设备租赁经费。2021年,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化中心的功能,提高了隐患发现整改效率,加大了私挖滥采行为打击力度。
4.安全生产信息化中心(电信公司)传输光缆租赁专项经费160,000.00元,用于支付电信公司非煤矿山监控电路租赁经费。2021年,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化中心的功能,提高了隐患发现整改效率,加大了私挖滥采行为打击力度。
5.2021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9,991.09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考核奖励等。 2021年,全区按照省厅考核任务,淘汰关闭落后矿山数18座,开展应急演练2次,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95.54%,企业隐患整改率99.91%,有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6.罚没收入返还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给保山市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支付板桥镇柳上村工业园区仓库“2.05”事故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费,确保板桥镇柳上村工业园区仓库“2.05”火灾事故事故调查工作全面终结。
7.2019年至2020年罚没收入返还经费290,449.62元,统筹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信息化建设等其他单位运转相关的经费开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提高做好防范准备,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效果情况分析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了“双下降”,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4起,死亡18人,分别下降30%、14.29%。其中:道路运输类事故8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类事故6起,死亡10人。均实现年度指标,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好转。
2021年救灾资金能够及时足额下拨到乡镇(街道),总体执行情况良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有效避免了“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调动了受灾群众自力更生、抗灾自救的积极性,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衷心拥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救灾资金的拨付不够及时,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49万元、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7万元、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145万元因区级财政困难,任未能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对此,今后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各地灾情上报工作,为资金分配提供充分依据,加快各项救灾资金的拨付速度;二是做好资金监控工作,保证按计划进度完成支付;三是进一步优化配置预算方案,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科目和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更好地了解了项目资金使用取得的效果,找到了在资金配置、使用进度等问题的原因,并对其加以分析和制定措施。对今后做好项目预算,优化预算配置,提高资金效率等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