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30928-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8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R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74.3 | 74.3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20分) | 数量指标 | 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建设 | 2 | 2 | 20 | ||||
数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 | ≧3% | ≧3%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 | ≧3% | ≧3% | 10 | |||||
满意度指标(3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 | ≧90% | ≧90% | 30 | ||||
总分(100分) | 95 | 自评等级 | 优秀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所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达到原定绩效目标。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对项目资金进行合理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
自评分9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43000.00元,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本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各相关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形成合力。二是用款滞后,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前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43000.00元,全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兰城街道湾子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建设补助资金
100000.00元,已于2022年5月拨付到兰城街道。该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已建设完成,并对外免费开放。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宣传费100000.00元,用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宣传工作,主要包括滚动播放知识问答、宣传短片、重点工作等内容,有效提升了市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3)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场所修缮改建资金补助50000.00元,已于2022年5月拨付到永盛街道。该补助资金用于群众大舞台及活动广场修缮建设,已完工并对外免费开放。
(4)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标识制作费及演出租赁费43000.00元,用于制作公共文化宣传栏、文化志愿活动用品、免费开放公示牌及图书馆、名人堂公共服务设施标识牌,惠民演出桌椅租赁费等,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标准化。
(5)“血线青春”舞台剧制作编排工作经费250000.00元,已分别于2022年9月、10月2次拨付到区侨联。该舞台剧已完成编排和排练,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下一步将进行公演,并与保山学院音乐学院合作进行传承式延续排练,以达到爱国主义教育和艺术作品不断延续的目的。
(6)公共文化新媒体宣传推广费150000.00元,用于2021年“文化隆阳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网络运维推广费50000.00元;2021年“文旅隆阳”官方抖音号宣传推广费50000.00元;“文旅隆阳”公共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发制作费50000.00元。
(7)梁金山纪念馆增聘解说员资金补助50000.00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文旅事业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补助各乡镇(街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先由相关乡镇(街道)报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文旅事业股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为保障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财政相关要求,已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第一批纾困补助资金(旅行社 云南省旅行社纾困帮扶项目)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0 | 10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20分) | 数量指标 | 补助旅行社企业数量 | 1 | 1 | 10 | ||||
质量指标 | 旅行社年度游客接待量同比上年度增福(取旅游组合险购买人数) | ≥2% | -33.4 | 8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5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旅行社收到补助资金起12个月内提供的工作岗位同比上年增幅(取签订劳动合) | ≥5% | 20%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收到补助资金起企业持续经营年限 | ≥2年 | 长期持续 | 10 | |||||
对提升全省旅行社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的影响 | 长期 | 长期 | 10 | ||||||
对加强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措施宣传的影响 | 长期 | 长期 | 10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补助旅行社企业对政策实施满意度 | ≥95% | 100% | 10 | ||||
总分(100分) | 98 | 自评等级 | 优秀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批纾困补助资金项目(旅行社 云南省旅行社纾困帮扶)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8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经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总体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所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争取区级财政纾困政策的补助,同时主动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各项纾困政策。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3月,帮助辖区内保山市隆阳区腾途旅游有限公司向省市成功申报云南省旅行社纾困帮扶项目,申报100000.00元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已于2022年8月8日拨付到企业,现该项目资金已核账使用完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保山腾途旅游有限公司纾困补助资金使用的动态跟踪、全面核查监管以及绩效管理,支持旅行社稳岗就业、纾困解难,确保将纾困补助资金用到实处。
1.纾困补助资金应设置资金明细科目,专款专用;纾困补助资金不得转移到其他任何单位或法人、股东和管理层人员个人账户。
2.纾困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企业职工薪资、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对外宣传、引客入滇等相关支出;支付租金、水电、税收等固定费用及其他直接用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运转的必要支出。
3.纾困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企业利润分配、投资理财、归还股东借款、分红或绩效奖励等。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保山腾途旅游有限公司纾困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动态跟踪、全面核查监管以及绩效管理,支持旅行社稳岗就业、纾困解难,确保完成预算执行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旅行社年度游客接待量同比上年度增幅(取旅游组合险购买人数)≥2%,2021年度游客接待量6318人;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间歇式营业,游客接待量仅4208人,2023年1月以来,疫情防控取得重大胜利,实行常态化防控,旅行社恢复正常营业,2022年至2023年2月游客接待量8186人,完成增幅30%。
(2)旅行社收到补助资金起12个月内提供的工作岗位同比上年增幅(取签订劳动合) ≥5%,2021年工作岗位5人,2022年至今提供的工作岗位6人,实际增幅20%。
(3)收到补助资金起企业持续经营年限 ≥2年,目前该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4)对提升全省旅行社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的影响有持续长期的效果。
(5)对加强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措施宣传的影响有持续长期的效果。
(6)被补助旅行社企业对政策实施满意度 ≥95%,该企业对对政策实施非常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R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9.59 | 59.59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 | 瓦马香柏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项 | 完成 | 10 | ||||
板桥镇历史街区文化旅游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编制 | 1项 | 完成 | 1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按要求拨付芒宽乡木棉大道建设项目款 | 按时拨付 | 完成 | 10 | |||||
按时完成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汇报片制作、申报材料编制 | 按时完成 | 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1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发展状况有所提升,促进隆阳文化旅游活动,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 逐年提升 | 逐年提升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隆阳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 逐年提升 | 逐年提升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3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25 | ||||
总分(100分) | 95 | 自评等级 | 合格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区级财政困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受疫情影响,许多活动没有正常开展。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先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引导隆阳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80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共下达2021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595900.00元,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产业和资源开发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经业务股室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区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受疫情影响,许多活动没有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先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引导隆阳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支出595900.00元,全部用于隆阳区旅游资源开发、宣传等项目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共下达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595900.00元,支出595900.00元。
支出芒宽乡木棉大道建设项目款300000.00元,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汇报片制作费100000.00元,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材料编制费95600.00元,瓦马香柏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48000.00元,板桥镇历史街区文化旅游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编制费48000.00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250.00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的使用为隆阳区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好评。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把上年度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227.95 | 227.95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XX分) | 数量指标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 1 | 未完成 | 0 | ||||
质量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率文物损毁 | ≦0.05% | 已完成 | 10 | |||||
时效指标 | 违规修复发生率 | ≦0.05% | 已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85% | 已完成 | 10 | |||||
效益指标(XX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国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 显著 | 已完成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 | 显著 | 已完成 | 10 | |||||
满意度指标(XX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 | ≧85% | 已完成 | 20 | ||||
总分(100分) | 90分 | 自评等级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初验已完成,等待施工方整改后,进行终极验收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催促施工方尽快整改初验提出的问题,以便更早完成终验。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文物博物馆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保山玉皇阁古建筑群消防、防雷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专项经费拨付到合作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自2020年3月18日正式开工后,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已初验结束;下一步等待施工方整改好初验发现的问题后,进行终验工作。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该项目目前还未终验,因施工方还未整改完成初验时发现的问题。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将督促施工方尽快整改初验时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终验。
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玉皇阁古建筑群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路西端太保山东麓,建于明嘉靖年间。玉皇阁总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是隆阳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局于2018、2019年分别争取到保山玉皇阁消防专项资金326万元和防雷专项资金147万元,为避免造成文物保护工程中重复施工,将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两个项目合并成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山玉皇阁保护范围及部分控制地带以内建设消防、防雷安全保护设施,包含玉皇阁大殿、钟鼓亭、三官殿、会真楼、东客堂等建筑。2019年11月完成项目立项,12月24日完成公开招投标,2020年1月23日签订合同,3月18日正式开工,9月22日完工,11月13日完成项目初验。
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2279573.07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2279573.07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下达指标合计2279573.07元。支出2279573.07元。
根据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全部资金用于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已于2022年09月拨付给盛云科技有限公司,2279573.07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业务股室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保山玉皇阁古建筑群消防、防雷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专项经费拨付到合作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自2020年3月18日正式开工后,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已初验结束;下一步等待施工方整改好初验发现的问题后,进行终验工作。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要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条例执行,根据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现状,及时制定修缮方案,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项目达到实际的成效,项目建设社会效益良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3.物修缮保护管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隆阳区文物保护单位较多、分布较散,专业人员有限,由于我区财政薄弱,经费有限,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修缮工作进度。
4.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03月29日
项目名称 |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90.72 | 90.72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 1 | 未完成 | 0 | ||||
质量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率文物损毁 | ≦0.05% | 完成 | 20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85% | 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违规修复发生率 | ≦0.05% | 完成 | 20 | |||||
效益指标(1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国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 显著 | 完成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 | ≧85% | 完成 | 10 | ||||
…… | |||||||||
总分(100分) | 90 | 自评等级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区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导致项目开工时间推迟。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同时督促施工方工程进度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由文物博物馆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相关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到合作单位。由于已将一期工程款拨付到施工方,目前该项目施工方已进场施工。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该项目施工方未如期进场施工。因一期工程款未拨付给施工方,导致施工方推迟进场时间。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现已将一期工程款拨付到施工方,目前该项目施工方已进场施工。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光尊寺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世科村,现存建筑多为清朝后期至民国前期重建。该寺坐东向西,依山形筑成七进五院,共计23幢建筑物。光尊寺总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是隆阳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我局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22.42万元,项目总投资222.42万元。建设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保护范围及部分控制地带以内建设防雷安全保护设施,包含山门、药王宫、光尊寺(含翠微楼)、天王殿(观音殿)、大雄殿、斗姥阁(藏经楼)等建筑。建设内容包括治理光尊寺古建筑群内现有改造横拉电线、架空线,清理光尊寺内电视卫星天线、通信天线、太阳能等设备。安装1*12目*1.2金属屏蔽网170m、成套接地极240套、避雷支架3514副、三相电源防雷器4个、避雷断接卡80套、雷接计数器23套、警示牌81个等防雷设施。2021年1月完成立项,2月1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3月1日完成公开招投标,3月30日正式签订合同。并于2022年09月开始进场施工。
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907211.13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907211.13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根据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资金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已于2022年09月拨付给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款881669.13元,工程监理服务费25542.00元;合计:907211.13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由业务股室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相关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到合作单位。由于已将一期工程款拨付到施工方,目前该项目施工方已进场施工。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要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条例执行,根据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现状,及时制定修缮方案,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项目达到实际的成效,项目建设社会效益良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3.物修缮保护管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隆阳区文物保护单位较多、分布较散,专业人员有限,由于我区财政薄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R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74.3 | 74.3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20分) | 数量指标 | 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建设 | 2 | 2 | 20 | ||||
数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 | ≧3% | ≧3%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 | ≧3% | ≧3% | 10 | |||||
满意度指标(3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 | ≧90% | ≧90% | 30 | ||||
总分(100分) | 95 | 自评等级 | 优秀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所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达到原定绩效目标。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对项目资金进行合理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
自评分9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43000.00元,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本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各相关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形成合力。二是用款滞后,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前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43000.00元,全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兰城街道湾子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建设补助资金
100000.00元,已于2022年5月拨付到兰城街道。该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已建设完成,并对外免费开放。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宣传费100000.00元,用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宣传工作,主要包括滚动播放知识问答、宣传短片、重点工作等内容,有效提升了市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3)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场所修缮改建资金补助50000.00元,已于2022年5月拨付到永盛街道。该补助资金用于群众大舞台及活动广场修缮建设,已完工并对外免费开放。
(4)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标识制作费及演出租赁费43000.00元,用于制作公共文化宣传栏、文化志愿活动用品、免费开放公示牌及图书馆、名人堂公共服务设施标识牌,惠民演出桌椅租赁费等,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标准化。
(5)“血线青春”舞台剧制作编排工作经费250000.00元,已分别于2022年9月、10月2次拨付到区侨联。该舞台剧已完成编排和排练,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下一步将进行公演,并与保山学院音乐学院合作进行传承式延续排练,以达到爱国主义教育和艺术作品不断延续的目的。
(6)公共文化新媒体宣传推广费150000.00元,用于2021年“文化隆阳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网络运维推广费50000.00元;2021年“文旅隆阳”官方抖音号宣传推广费50000.00元;“文旅隆阳”公共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发制作费50000.00元。
(7)梁金山纪念馆增聘解说员资金补助50000.00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文旅事业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补助各乡镇(街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先由相关乡镇(街道)报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文旅事业股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为保障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财政相关要求,已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第一批纾困补助资金(旅行社 云南省旅行社纾困帮扶项目)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0 | 10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20分) | 数量指标 | 补助旅行社企业数量 | 1 | 1 | 10 | ||||
质量指标 | 旅行社年度游客接待量同比上年度增福(取旅游组合险购买人数) | ≥2% | -33.4 | 8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5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旅行社收到补助资金起12个月内提供的工作岗位同比上年增幅(取签订劳动合) | ≥5% | 20%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收到补助资金起企业持续经营年限 | ≥2年 | 长期持续 | 10 | |||||
对提升全省旅行社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的影响 | 长期 | 长期 | 10 | ||||||
对加强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措施宣传的影响 | 长期 | 长期 | 10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补助旅行社企业对政策实施满意度 | ≥95% | 100% | 10 | ||||
总分(100分) | 98 | 自评等级 | 优秀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批纾困补助资金项目(旅行社 云南省旅行社纾困帮扶)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8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经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总体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所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争取区级财政纾困政策的补助,同时主动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各项纾困政策。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3月,帮助辖区内保山市隆阳区腾途旅游有限公司向省市成功申报云南省旅行社纾困帮扶项目,申报100000.00元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已于2022年8月8日拨付到企业,现该项目资金已核账使用完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保山腾途旅游有限公司纾困补助资金使用的动态跟踪、全面核查监管以及绩效管理,支持旅行社稳岗就业、纾困解难,确保将纾困补助资金用到实处。
1.纾困补助资金应设置资金明细科目,专款专用;纾困补助资金不得转移到其他任何单位或法人、股东和管理层人员个人账户。
2.纾困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企业职工薪资、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对外宣传、引客入滇等相关支出;支付租金、水电、税收等固定费用及其他直接用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运转的必要支出。
3.纾困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企业利润分配、投资理财、归还股东借款、分红或绩效奖励等。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保山腾途旅游有限公司纾困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动态跟踪、全面核查监管以及绩效管理,支持旅行社稳岗就业、纾困解难,确保完成预算执行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旅行社年度游客接待量同比上年度增幅(取旅游组合险购买人数)≥2%,2021年度游客接待量6318人;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间歇式营业,游客接待量仅4208人,2023年1月以来,疫情防控取得重大胜利,实行常态化防控,旅行社恢复正常营业,2022年至2023年2月游客接待量8186人,完成增幅30%。
(2)旅行社收到补助资金起12个月内提供的工作岗位同比上年增幅(取签订劳动合) ≥5%,2021年工作岗位5人,2022年至今提供的工作岗位6人,实际增幅20%。
(3)收到补助资金起企业持续经营年限 ≥2年,目前该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4)对提升全省旅行社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的影响有持续长期的效果。
(5)对加强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措施宣传的影响有持续长期的效果。
(6)被补助旅行社企业对政策实施满意度 ≥95%,该企业对对政策实施非常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R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9.59 | 59.59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 | 瓦马香柏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项 | 完成 | 10 | ||||
板桥镇历史街区文化旅游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编制 | 1项 | 完成 | 1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按要求拨付芒宽乡木棉大道建设项目款 | 按时拨付 | 完成 | 10 | |||||
按时完成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汇报片制作、申报材料编制 | 按时完成 | 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1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发展状况有所提升,促进隆阳文化旅游活动,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 逐年提升 | 逐年提升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隆阳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 逐年提升 | 逐年提升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3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25 | ||||
总分(100分) | 95 | 自评等级 | 合格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区级财政困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受疫情影响,许多活动没有正常开展。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先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引导隆阳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80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共下达2021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595900.00元,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产业和资源开发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经业务股室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区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受疫情影响,许多活动没有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先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引导隆阳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支出595900.00元,全部用于隆阳区旅游资源开发、宣传等项目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共下达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595900.00元,支出595900.00元。
支出芒宽乡木棉大道建设项目款300000.00元,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汇报片制作费100000.00元,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材料编制费95600.00元,瓦马香柏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48000.00元,板桥镇历史街区文化旅游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编制费48000.00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250.00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补资金的使用为隆阳区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好评。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把上年度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4日
项目名称 |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227.95 | 227.95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XX分) | 数量指标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 1 | 未完成 | 0 | ||||
质量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率文物损毁 | ≦0.05% | 已完成 | 10 | |||||
时效指标 | 违规修复发生率 | ≦0.05% | 已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85% | 已完成 | 10 | |||||
效益指标(XX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国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 显著 | 已完成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 | 显著 | 已完成 | 10 | |||||
满意度指标(XX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 | ≧85% | 已完成 | 20 | ||||
总分(100分) | 90分 | 自评等级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初验已完成,等待施工方整改后,进行终极验收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催促施工方尽快整改初验提出的问题,以便更早完成终验。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文物博物馆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保山玉皇阁古建筑群消防、防雷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专项经费拨付到合作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自2020年3月18日正式开工后,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已初验结束;下一步等待施工方整改好初验发现的问题后,进行终验工作。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该项目目前还未终验,因施工方还未整改完成初验时发现的问题。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将督促施工方尽快整改初验时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终验。
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玉皇阁古建筑群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路西端太保山东麓,建于明嘉靖年间。玉皇阁总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是隆阳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局于2018、2019年分别争取到保山玉皇阁消防专项资金326万元和防雷专项资金147万元,为避免造成文物保护工程中重复施工,将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两个项目合并成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山玉皇阁保护范围及部分控制地带以内建设消防、防雷安全保护设施,包含玉皇阁大殿、钟鼓亭、三官殿、会真楼、东客堂等建筑。2019年11月完成项目立项,12月24日完成公开招投标,2020年1月23日签订合同,3月18日正式开工,9月22日完工,11月13日完成项目初验。
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2279573.07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2279573.07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下达指标合计2279573.07元。支出2279573.07元。
根据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全部资金用于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已于2022年09月拨付给盛云科技有限公司,2279573.07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8-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业务股室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保山玉皇阁古建筑群消防、防雷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专项经费拨付到合作单位。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自2020年3月18日正式开工后,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已初验结束;下一步等待施工方整改好初验发现的问题后,进行终验工作。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要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条例执行,根据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现状,及时制定修缮方案,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项目达到实际的成效,项目建设社会效益良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3.物修缮保护管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隆阳区文物保护单位较多、分布较散,专业人员有限,由于我区财政薄弱,经费有限,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修缮工作进度。
4.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3年03月29日
项目名称 |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 ||||||||
主管部门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90.72 | 90.72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 1 | 未完成 | 0 | ||||
质量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率文物损毁 | ≦0.05% | 完成 | 20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85% | 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违规修复发生率 | ≦0.05% | 完成 | 20 | |||||
效益指标(1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国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 显著 | 完成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 | ≧85% | 完成 | 10 | ||||
…… | |||||||||
总分(100分) | 90 | 自评等级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区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导致项目开工时间推迟。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同时督促施工方工程进度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由文物博物馆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相关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到合作单位。由于已将一期工程款拨付到施工方,目前该项目施工方已进场施工。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该项目施工方未如期进场施工。因一期工程款未拨付给施工方,导致施工方推迟进场时间。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现已将一期工程款拨付到施工方,目前该项目施工方已进场施工。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光尊寺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世科村,现存建筑多为清朝后期至民国前期重建。该寺坐东向西,依山形筑成七进五院,共计23幢建筑物。光尊寺总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是隆阳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我局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22.42万元,项目总投资222.42万元。建设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保护范围及部分控制地带以内建设防雷安全保护设施,包含山门、药王宫、光尊寺(含翠微楼)、天王殿(观音殿)、大雄殿、斗姥阁(藏经楼)等建筑。建设内容包括治理光尊寺古建筑群内现有改造横拉电线、架空线,清理光尊寺内电视卫星天线、通信天线、太阳能等设备。安装1*12目*1.2金属屏蔽网170m、成套接地极240套、避雷支架3514副、三相电源防雷器4个、避雷断接卡80套、雷接计数器23套、警示牌81个等防雷设施。2021年1月完成立项,2月1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3月1日完成公开招投标,3月30日正式签订合同。并于2022年09月开始进场施工。
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907211.13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907211.13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根据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资金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已于2022年09月拨付给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款881669.13元,工程监理服务费25542.00元;合计:907211.13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由业务股室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相关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到合作单位。由于已将一期工程款拨付到施工方,目前该项目施工方已进场施工。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要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条例执行,根据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现状,及时制定修缮方案,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项目达到实际的成效,项目建设社会效益良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3.物修缮保护管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隆阳区文物保护单位较多、分布较散,专业人员有限,由于我区财政薄弱,经费有限,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修缮工作进度。
4.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弱,经费有限,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修缮工作进度。
4.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