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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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7-3-/2023-0417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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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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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4-17

附件4

隆阳区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上级安排隆阳区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09.37万元,到位1148.93万元,到位率34.72%,其中:天然林停伐补助1200.64万元,到位383.846万元,到位率31.97%;中央森林生态效益1100.69万元,到位629.0347万元,到位率57.15%;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50万元,未到位;重点州市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118.44万元,未到位;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检测检疫35万元,未到位;林业良种培育补助30万元,未到位;森林抚育补助752.6万元,到位34.92万元,到位率4.63%;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2万元,到位0.81万元,到位率40.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0万元,到位0.324万元,到位率1.62%。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目前共支付资金1148.93万元,资金执行率34.72%。

①天然林停伐补助支付383.846万元,资金执行率31.97%;②中央森林生态效益支付629.0347万元,资金执行率57.15%;③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资金执行率0;④重点州市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资金执行率0;⑤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检测检疫资金执行率0;⑥林业良种培育补助资金执行率0;⑦森林抚育补助支付34.92万元,资金执行率4.63%;⑧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支付0.81万元,资金执行率40.5%;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0万元资金执行率0.324万元,资金执行率1.6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意见的通知》(云林发〔2020〕36号)、《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等三部门印发〈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林联发〔2019〕20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6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云财资环〔2022〕6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5号)等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2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上级下达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09.37万元,应到位3309.37万元,实际到位1048.93万元,到位率34.72%,兑付资金1048.93万元,资金执行率34.72%,完成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管护面积109.48万亩,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81.8万亩,森林抚育面积3.763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3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81.8万亩,完成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管护面积109.48万亩,完成森林抚育面积3.763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3万亩,完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100%。

(2)质量指标。

造林合格率85%,森林抚育合格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都达到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都达到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国有天然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隆阳区按此标准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2年隆阳区通过支付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报酬1008.51万元,同时兑现了以前年度天然林、公益林补助,提高了当地林农的经济收入;其次通过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3万亩,很好的挽回林业有害生物导致经济损失,总的来说,辖区内林农的经济收入都提高,达到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全区护林爱林意识增强明显,通过森林生态效益、天然林项目的实施,聘请当地536名农民做为护林员对其进行管护,直接带动就业536人,民生状况得到逐步改善,达到预期目标。

(3)生态效益。

通过天然林资源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森林抚育等植树造林项目的实施,很好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对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人居环境提升起到积极作用,全区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明显。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

(5)可持续影响。

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兑付,区域内农户收入持续稳定,农户生产生活安全有序,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效果明显,能够拓宽农户增收渠道。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达80%以上,达到预期目标。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隆阳区2022年未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面积7.63万亩,原因是该项目被统筹整合用于森林抚育。隆阳区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34.72%,未达到资金支出达到80%的目标,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支付;二是项目下达到政策的宣传、地块的落实、小班的区划调查、作业设计审批、组织施工、县级自检自查要经历较长的时间;三是2022年启用新的“一卡通”进行支付农户补助,系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也需要社保、银行、财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多家共同合作,天然林、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等一卡通信息发生变化,部分资金无法按时兑付的现象。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向区政府请示汇报,多方沟通协调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二是加大对项目工程施工的督促指导,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三是社保、银行、财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多家单位沟通协调,共同收集、核对好农户信息,实现农户信息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四是新的“一卡通”系统继续完善。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建立建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管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以评促效,提高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效益;2021年中央林业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按要求在隆阳区门户网进行了公开,2022年绩效评价预计在2023年4月将在门户网进行公开,逐步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开制度。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实施的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五是管护类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确保国家保护政策落实,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六是建立统一管护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隆阳区财政困难,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中央森林生态效益类项目保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任务繁重、管护难度较大,以上工作的开展和管理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但由于财政困难未配套过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停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从地块落实、土地丈量、面积公示、合同签订、造林、检查验收、公示到资金兑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区林业和草原局退耕办、乡镇林业站技术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县乡两级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部分被抽调参加中心工作,近些年来,专业队伍不仅没有得到加强,甚至被弱化,影响了各项林业工作的开展;四是乡、村两级对天然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五是天然林的停伐期限、管理方式、考核检查、资金使用尚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六是部分护林员文化程度偏低,无法书写巡山记录,也不能够熟练地使用智能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

(三)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统筹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各级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三是建立受益者合理负担的直接补偿机制,可以从依托森林资源开展旅游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生态效益补偿;四是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把公益林天然林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社会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五是加强培训,让林业了职工更好的熟悉林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管理方法和财经法规,让做项目的懂得一定的财务知识,做财务的也知道一定的项目管理;六是开拓创新,找到生态效益与当地经济发展的转化模式,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隆阳区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