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3-041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4-17
附件4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恢复专项
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上级安排隆阳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871.71万元,应到位4871.71万元,实际到位1696.76万元,到位率34.83%。分项目如下:①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应到位68万元,实际到位21万元,到位率30.88%;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应到位1605万元,实际到位1604.75万元,到位率100%;③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应到位240万元,实际到位71.01万元,到位率30%;④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应到位2640万元(隆阳区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资金2640万),实际未到位,到位率0%;5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应到位283.71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到位率0%;6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应到位35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到位率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目前共支付资金1696.76万元,资金执行率34.83%。
分别项目为①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购买森林防火物资支付21万元,资金执行率30.88%;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160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③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支付71.01万地,资金执行率30%;④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未支付,资金执行率为0%;5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支付0万元,资金执行率0%;6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支付0万元,资金执行率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意见的通知》(云林发〔2020〕36号)、《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等三部门印发〈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林联发〔2019〕20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6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云财资环〔2022〕6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5号)等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2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隆阳区2022年下达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71.71万元,应到位4871.71万元,实际到位1696.76万元,到位率34.83%,兑付资金1696.76万元,资金执行率34.83%,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面积6.6万亩,新一轮退还草延长期面积2.8371万亩(其中:延长新一轮退耕还林2.3371万亩,延长新一轮退耕还草面积0.5万亩),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605人,完成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物资采购,完成草原生态修复2.5万亩(其中:草原退化修复0.5万亩,有毒有害草原治理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3万亩。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面积6.6万亩,新一轮退还草延长期面积2.8371万亩,聘请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605名,完成草原生态修复2.5万亩。
(2)质量指标。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质量达标率90%,达到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生态护林员补助兑现率100%,到达预期目标,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2022年都未兑现,兑现率为0,未达到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按12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隆阳区按此标准执行,但由于区财政困难,未兑付到户;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按10000元/人.年,已全部支付完毕,达到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2年隆阳区通过支付护林员报酬1605万元,同时兑现了以前年度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提高了当地林农的经济收入;其次通过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万亩,很好的挽回草原有害生物导致经济损失,总的来说,辖区内林农的经济收入都提高,达到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全区护林爱林意识增强明显,聘请当地1605名农民做为护林员对其进行管护,直接带动就业1605人,民生状况得到逐步改善,达到预期目标。
(3)生态效益。
通过天然林资源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等植树造林项目的实施,很好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对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人居环境提升起到积极作用,全区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4)可持续影响。
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兑付,区域内农户收入持续稳定,农户生产生活安全有序,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退耕农户、牧民和周边群众征求意见,满意度不小于90%,通过辖区民众及林业职工征求意见,满意度为不小于90%,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宣传,达到预期目标。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隆阳区2022年中央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34.83%,未达到资金支出达到80%的目标,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支付;二是项目下达到政策的宣传、地块的落实、小班的区划调查、作业设计审批、组织施工、县级自检自查要经历较长的时间;三是2022年启用新的“一卡通”进行支付农户补助,系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也需要社保、银行、财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多家共同合作,以及退耕农户、生态护林员等一卡通信息发生变化,部分资金无法按时兑付的现象。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向区政府请示汇报,多方沟通协调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二是加大对项目工程施工的督促指导,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三是社保、银行、财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多家单位沟通协调,共同收集、核对好农户信息,实现农户信息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四是新的“一卡通”系统继续完善。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建立建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管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以评促效,提高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效益;2021年隆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要求在隆阳区门户网进行了公开,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预计在2023年4月将在门户网进行公开,逐步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开制度。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实施的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五是管护类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确保国家保护政策落实,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六是建立统一管护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隆阳区财政困难,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随着新一轮退耕还林、历年退耕还林管理,天然林停伐81.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类项目109.48万亩保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任务繁重、管护难度较大,以上工作的开展和管理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但由于财政困难未配套过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停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从地块落实、土地丈量、面积公示、合同签订、造林、检查验收、公示到资金兑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区林业和草原局退耕办、乡镇林业站技术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县乡两级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部分被抽调参加中心工作,近些年来,专业队伍不仅没有得到加强,甚至被弱化,影响了各项林业工作的开展;四是是乡、村两级对天然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五是天然林的停伐期限、管理方式、考核检查、资金使用尚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六是部分护林员文化程度偏低,无法书写巡山记录,也不能够熟练地使用智能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
(三)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统筹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各级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三是建立受益者合理负担的直接补偿机制,可以从依托森林资源开展旅游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林草资原保护;四是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把林业和草原的建设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社会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五是加强培训,让林业了职工更好的熟悉林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管理方法和财经法规,让做项目的懂得一定的财务知识,做财务的也知道一定的项目管理;六是开拓创新,找到生态效益与当地经济发展的转化模式,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隆阳区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