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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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7-3/20240428-0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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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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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8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下设2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国有林场、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宣传股、计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草原和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林草综合执法大队。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36人。在职实有1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3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3年,全区林地面积552.9364万亩,森林面积477.0365万亩,林木蓄积2484.16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5.56%;全区现有湿地11.10万亩,受保护的湿地面积5.14万亩,湿地保护率46.26%;全区草原面积15.41万亩,可利用草原面6.51万亩。累计向上争取资金10652.27万元(任务数11658.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4.07万元,增幅达5.07%。预计全年全区完成林草业产值94.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95亿元,增幅达26.72%。全区共审核审批各种林地建设项目132个(含光伏项目18个),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1938.94亩(含光伏项目6077.42亩),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436.87万元(含光伏项目462.20万元);草原建设项目10个,批准使用草原面积38.10亩,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5.73万元。共审核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092份、批准采伐面积1.01万亩、采伐蓄积61406.55立方米,未发生违规审批和超森林采伐限额审批情况。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37,181,320.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126,552.09元(基本支出安排27,021,552.09元,项目支出91,050,000.40元),其他收入1054768.87元;全年预算收入执行数156,079,063.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129,063.31元(基本支出26,833,661.63元,项目支出128,295,401.68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50,000.00元(项目收入);其他收入0元:当年预算执行收入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18,897,742.35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3年,林草工作责任目标履职良好,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通过项目的实施,林农收益有所提高。二是通过林业项目的实施,使人们居住环境更加美好,林业就业人员提高,森林疗养保健功能提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三是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制氧、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环境、防风固沙等生态效益有明显提高,确保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林区治安形势稳定。四是到“十三五”末,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提高,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细提升,林区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702,914.91元,比上年增加273470.08元,同比上升63.68%。其中:因公出因出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1,033.91元,比上年增加280,083.0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99,600.00元,比上年362,636.00元,同比上涨980%,运行维护费291,433.91元,比上年减少82,552.92元,减少的原因是,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新购森林防火专用车辆2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支付购车款,还欠拨部分车辆修理费用;公务接待11,881.00元,比上年减少6,613.0元,减少的原因是主要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以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为评价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和因素分析发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对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列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从项目的立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资金管理(过程)等一系列设置评价指标。

2.组织实施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各级投入隆阳区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129,245,401.68元,包含了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生态恢复资金,省级、市林业专项资金。含退耕还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补助、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森林防灾减灾等各方面。很好的完成了各级交办的任务,整体绩效评价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三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大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绩效评价认识,强调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提高创新意识,结合实际设置科学合理且可行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管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以评促效,提高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效益;逐步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开制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室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