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中央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自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40428-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28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上级安排隆阳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58万元,应到位2358万元,实际到位2358万元,到位率100%。分项目如下:①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3万元,实际到位3万元,到位率100%;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应到位1605万元,实际到位1605万元,到位率100%;③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能力建设项目700万元,应到位700万元,实际到位700万元,到位率100%;④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到位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目前共支付资金1606.25万元,资金执行率68.12%。分别项目为①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3万元,支出1.25万元,资金执行率41.67%;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1605万元,支出160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③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能力建设项目700万元,支出0万元,资金执行率0%;④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0万元,支付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生态护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预〔2016〕341号)、《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等三部门印发〈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林联发〔2019〕20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6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云财资环〔2022〕6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5号)等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32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林业保护恢复资金执行率68.12%,未完成2023年隆阳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制定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进行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选聘,并签订1年期的管护协议,并做好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空岗无人履职的情况。项目布局在17个乡(镇)的228个村。共划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554个,签订管护合同1605份,管护森林面积共1484625亩,人均管护面积915亩,目前1605名生态护林员全员在岗。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完成森林防火以水灭火的资金下达,前期调查、方案上报审批工作,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野生动物救护任务1个,专项拯救物种种数1个,疫源疫病监测站点7个,聘请生态护林员人数1605人,完成管护森林面积共148.46万亩,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47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74.9万亩。
(2)质量指标。2023年1605名中央财政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制定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进行选聘并考核。合格率大于90%。
(3)时效指标。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达100%。
(4)成本指标。隆阳区2023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偿标准为1万元/人.年,1605人共计160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3)生态效益。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持续加强。
(4)可持续影响。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林区(林场)职工、国家公园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隆阳区2023年中央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68.12%,未达到资金支出达到80%的目标,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以水灭火项目和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上级下达资金的时间晚,2023年12月26日下达,项目未施实。
改进措施:一是以水灭火项目3月20日前完成项目的工程设计、造价、林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二是在4月15日前,完成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4月30日前开工。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根据方案尽快开工,加大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加快施工进度。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管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以评促效,提高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效益;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预计在2024年4月将在门户网进行公开,逐步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开制度。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实施经验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经费在有限的资金中顺利进行和保证质量。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五是管护类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确保国家保护政策落实,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六是建立统一管护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隆阳区财政困难,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随着新一轮退耕还林、历年退耕还林管理,天然林停伐81.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类项目109.48万亩保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任务繁重、管护难度较大,以上工作的开展和管理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但由于财政困难未配套过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停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从地块落实、土地丈量、面积公示、合同签订、造林、检查验收、公示到资金兑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区林业和草原局、乡镇林业站技术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县乡两级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部分被抽调参加中心工作,近些年来,专业队伍不仅没有得到加强,甚至被弱化,影响了各项林业工作的开展;四是是乡、村两级对天然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五是部分护林员文化程度偏低,无法书写巡山记录,也不能够熟练地使用智能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
(三)建议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沟通,统筹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各级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三是建立受益者合理负担的直接补偿机制,可以从依托森林资源开展旅游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林草资原保护;四是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把林业和草原的建设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社会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五是加强培训,让林业了职工更好的熟悉林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管理方法和财经法规,让做项目的懂得一定的财务知识,做财务的也知道一定的项目管理;六是开拓创新,找到生态效益与当地经济发展的转化模式,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隆阳区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