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42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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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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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4-29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0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 职能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 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04.4万亩、完成目标任务102.02%,产量50.33万吨、完成目标任务102.09%。其中:夏粮播种面积28.75万亩,产量6.33万吨;秋粮播种面积75.65万亩,产量44万吨。抓实特色产业。巩固咖啡面积11.7万亩,咖啡豆产量1.8万吨、产值7.2亿元;持续实施“百村千头”肉牛养殖工程,用好用活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肥猪出栏77.93万头、产值13.83亿元,牛出栏3.77万头、产值4.37亿元;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冬春蔬菜和水果产业,种植蔬菜面积18.19万亩,产量33.95万吨、产值13.24亿元;种植水果面积17.76万亩,产量8.7万吨、产值3.2亿元。抓好烟草产业,烤烟大田移栽完成9.07万亩,种植雪茄烟1300亩、鲜叶收购549吨,种植香料烟7100亩、采摘调制7100亩。2023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32.7亿元、可比增4.3%。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总支出233625740.21元,比上年增加18576354.82元,增长8.64%,其中:基本支出46177894.91元,比上年减少3585563.09元,下降7.21%,项目支出187447845.30元,比上年增加22161917.81元,增长13.41%。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037677.74元,比上年减少2336020.6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9434.7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635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911.74元),比上年减少2341329.63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23364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52.63元);公务接待费18243.00元,比上年增加5309.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遵循定员定额的原则进行编制核算;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标准进行编制核算;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牢固树立“无项目,不预算”“无项目,不支出”的理念,切实做好预算项目储备,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同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财务规范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隆财预〔2024〕3号)文件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局本级牵头,其他单位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征集、绩效目标责任分解、绩效运行分析研究、绩效结果运用、绩效整改反馈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涵盖全面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绩效管理规范运作方式和管理体系,并认真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区委、区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目标任务有效衔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1.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农业生产开局良好,工作稳定推进,全省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暨一季度“三农”工作调度会议、全国国产雪茄烟叶开发与应用重大专项2023年度工作推进会在隆召开。二是设施农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和促农增收成效明显,数字化赋能催生农业综合服务迭代升级的经验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在全市推广。三是2023年8月“保山小粒咖啡”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2.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严格遵守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严控人员支出,严控日常运转经费使用,在日常办公、资产使用、 公务出差等从紧从严。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拨付率较低;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
2.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包括:一是适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04.4万亩、完成目标任务102.02%,产量50.33万吨、完成目标任务102.09%。其中:夏粮播种面积28.75万亩,产量6.33万吨;秋粮播种面积75.65万亩,产量44万吨。2023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32.7亿元、可比增4.3%。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03元、增长9%。
(四)效果情况分析
1.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促进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各股室及下属站所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3.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我部门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部门履职能力,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计划财务股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计划财务股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