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1年度粮食作物育种示范推广项目绩效自评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30529-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29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 填报日期:2023年3月26日
项目名称 | 隆阳区2021年度粮食作物育种示范推广项目 | ||||||||
主管部门 |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R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450 | 64 | 14.22 | 2.84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 | 建设粮油作物育种示范生产基地 | ≥1000亩 | 1000亩 | 10 | ||||
补助在建粮食作物种子仓库及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库 | ≥400平方米 | 400平方米 | 10 | ||||||
新建粮食作物育秧工厂 | ≥937.5平方米 | 0平方米 | 0 | ||||||
建设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 | ≥3000亩 | 3000亩 | 10 | ||||||
新建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生产基地农田机耕路渠 | ≥666.6米 | 0米 | 0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作物亩单产 | =25% | =25%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20万亩粮食作物亩单产 | =5% | =5%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农户满意度 | ≥85% | ≥90% | 10 | ||||
总分(100分) | 62.84 | 自评等级 | 合格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预算执行未完成的原因是本地财政收入困难,导致无法兑付资金。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保民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隆阳区2021年度粮食作物育种示范推广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隆阳区2021年度粮食作物育种示范推广项目自评得分62.84分,结果合格。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本地财政收入困难,无法兑付资金。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投入资金4,500,000.00元,实拨数640,000.00元,欠拨3,86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4.22%。欠拨原因:财政资金收入困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绩效目标未完成,支付资金没完成,下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与协调,希望资金能安排到位。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粮油作物育种示范生产基地1000亩,补助在建粮食作物种子仓库及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库400平方米,新建粮食作物育秧工厂937.5平方米,新建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生产基地农田机耕路渠666.6米,建设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3000亩。投资4,500,000.00元,实拨640,000.00元,欠拨3,860,000.00元。其中:1000亩隆阳区粮油作物育种基地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投资3,500,000.00元;3000亩绿色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投资1,000,000.00元。文号:隆财建〔2022〕26号。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2022 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预[2023]-1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隆阳区2021年度粮食作物育种示范推广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500,000.00元,支付资金640,000.00元,因财政困难欠拨3,86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4.22%。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隆阳区2021年度粮食作物育种示范推广项目目前完成种子仓库建设200,000.00元,完成种子补助300,000.00元,完成肥料补助140,000.00元,因资金不到位,部分项目处于停工状态。项目区农民满意度80%。跨年度项目正在进行中。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指导本年项目的实施,对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