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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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3070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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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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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0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4)承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或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

6)承担全区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的职责。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承担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或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承担全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0)承担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改造的职责。

11)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接待、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工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负责编制系统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制定资金开源节流方案。负责机关、机关工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审计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工资申报和机关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盘点审查及登记管理。组织开展财务预决算管理并做好立卷归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城市建设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年报。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负责城市燃气运营行业管理。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有关建设工作。依法查处城市建设、城市污水排入管网、燃气、城建档案监督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并承担城建档案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村镇建设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年报。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培育建设。指导国家、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指导移民建镇、撤乡并镇的工程项目建设。指导美丽集镇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民居设计成果推广应用、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工作。指导农房抗震工作。依法查处村镇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4)建筑市场管理股。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负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对隆阳区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初审。会同发改等部门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推进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建筑业相关统计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房屋建筑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筑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建筑活动和违反抗震设防、质量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5)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全区房地产行业、物业行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并监督管理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城镇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及监督物业管理活动,调处物业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和监督实施。指导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分配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相关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统计等工作。起草或拟订物业服务、房屋交易、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房地产、房屋交易、物业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6)政策法规和信访股。指导和规范住建行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综治、普法、法治、平安创建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接访、信访交办转办工作。参与处理权责范围内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完善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权责清单梳理上报部门权责清单。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员情况。

年末在职人员有9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有20人(含工勤人员6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有73人,比去年减少2人,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调入1人、调出2人、退休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入2人、调出1人、退休1人。年末行政离休人员有0人。退休人员工资由区社保中心统一发放,不统计人数。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区域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切实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群众满意度,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定位,切实提高社会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管护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组织实施项目项目,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增收节支,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323,314,610.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020,708.63元,其他收入1,293,901.38元。支出323,862,876.79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3,763.58元,项目支出310,279,113.21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隆住建发〔2019〕252号)、《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隆住建发〔2019〕111号)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采取自评的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兑付及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总支出项目资金310,279,113.21元,其中:

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27,550,420.00元,其中:2210108隆财综〔2022〕102号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000,000.00元、2210108隆财综〔2022〕80号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960,000.00元、2210108隆财综〔2022〕87号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经费90,000.00元、2210108隆财建〔2022〕8号保山中心城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0元、2210108隆财建〔2022〕59号保山中心城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0元;2120899隆财综〔2022〕85号(调)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2,000,000.00元、2120899隆财非税〔2022〕42号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补助资金1,680,084.00元、2120899隆财建〔2022〕8号保山中心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100,000.00元;2120810隆财预〔2022〕111号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级承担专项债利息)补助资金增加6,720,336.00元。完成保山市中心城区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永昌、兰城、九隆三个街道办事处340个老旧小区,15337户、共计44289人、总建筑面积142.5万平方米,达到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环境宜人的目标。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6,074,605.05元,其中2020101隆财建〔2022〕175号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资金165,400.00元;2210105隆财社〔2022〕109号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第二次拨款专项资金1,300,000.00元、2210105隆财社〔2022〕18号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1,200,000.00元、2210105隆财社〔2022〕5号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二次拨款补助资金289,800.00元、2210105隆财社〔2022〕5号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38,400.00元、2210105财建〔2022〕71号隆财建〔2022〕1号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40,000.00元、210105隆财建〔2022〕183号隆阳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鉴定中介服务二类补助经费150,000.00元;22120899隆财非税〔2022〕14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息专项资金增加556,405.05元,在隆阳区丙麻乡、金鸡乡、潞江镇、水寨乡、瓦渡乡、瓦房乡、瓦马乡、瓦窑镇、西邑乡、杨柳乡10个乡镇实施危房改造解决农户建房的后顾之忧,使农户居住危房变安全住房,让百姓安居乐业。

3)2020899隆财建〔2022〕132号(调)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700,000.00元,用于拨付2011年道路工程项目欠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社会稳定。

4)2120899隆财非税〔2022〕3Y号,隆财非税〔2022〕2号2022年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3,500,000.00元,保障了市政道路及人行道平坦、连续,市政基础设施完好,雨污井盖完好,汛期城市无淹水现象,下水管道无冒水现象。

5)2120303隆财建〔2022〕148号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000,000.00元,用于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6)2120399隆财建〔2022〕135号创文专项资金600,000.00元,一是对破损路面、人行道地砖、井盖进行修复更换;二是对未建设缘石坡道的交叉路口建设缘石坡道;三是新增设置道路、公厕等各类指示牌;四是准备井盖、水泥、沙子等应急物资;五是对六类重点点位周边的老旧小区进行楼道翻新、外立面翻新,设置充电桩、消防设施,修复破损路面等;六是组建应急队伍支出。

7)2290402隆财预〔2022〕135号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00元,用于支付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大柱山供水工程款。

8)2290402隆财预〔2022〕21号2022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八期)转贷专项资金增加146,000,000.00元,用于支付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通过污水经收集处理,大幅度削减片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使水环境得以改善,有效地保护水资源,改善和美化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需求,使片区排水体系得以完善,保护片区流域水质,提高保山中心城区人民的生活质量,为片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9)其他项目支出1,842,168.16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专项支出,保证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完成。

10)隆财预〔2022〕62号、隆财预〔2021〕120号、隆财预〔2022〕315、隆财预〔2022〕193号、隆财预〔2022〕110号、隆财预〔2022〕31号下达的资金合计13,680,800.00元,都是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用于支付给保山青华城乡建设投资公司实施的青阳村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11)隆财综〔2022〕88号、隆财综〔2022〕66号、隆财综〔2022〕103号下达2020年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合计2,030,000.00元,用于拨付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幅度提升区域的城市形象。

12)隆财综〔2022〕2号2022年租赁补贴中央专项资金88,950.00元,用于发放给领取城市低保(农业转移进城人员可为农村低保)且住房面积人均小于30平方米的人城镇居民及农业转移进城人员的廉租住房补贴。隆财综〔2022〕25号2021年租赁补贴中财专项资金46,770.00元,是根据区政府2022年89号公文处理卡及区财政局回复意见,拨付给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建设缺口资金。

(二)过程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实施28个小区,楼栋54栋、居民763户,改造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开工建设28个小区,涉及居民763户。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改善老旧小区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主要为小区围墙范围内改造、小区配套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及小区相关服务配套设施改造。该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改善居民对绿色品质生活的首要条件、提升城市形象的必要途径。

2022年市政道路日常维护项目,一是对建成区范围内(东至昌宁路、西至西山山脚、南至大沙河、北至北八路)城市人行道基础下沉、行道树拱凸、长期使用破损开裂的整体进行破除并翻新更换,同时增设无障碍盲道;二是对城市路面相对连片、坑洞较深的路面分段进行分段铣刨、零星修补等施工作业;三是对城区破损雨污井盖、雨篦子等进行更换;四是城市防洪排涝;五是建成区内应急抢险工作。

2022年创文专项资金,根据创文要求,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缮),一是对破损路面、人行道地砖、井盖进行修复更换;二是对未建设缘石坡道的交叉路口建设缘石坡道;三是新增设置道路、公厕等各类指示牌;四是准备井盖、水泥、沙子等应急物资;五是对六类重点点位周边的老旧小区进行楼道翻新、外立面翻新,设置充电桩、消防设施,修复破损路面等;六是组建应急队伍支出。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区完成5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19〕68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隆政办发〔2019〕47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19〕126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19〕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等文件要求,实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后房屋达到主体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基本卫生条件得到保障,同步改善了农户的居住环境,更有效地提升了摆脱贫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获得了更多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同步提升了农户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通过农危改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目标,彻底解决了全区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红黄牌经营性自建房房屋等级鉴定项目,2022年度全区共计排查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和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房屋17栋,其中红牌11栋(九隆街道5栋、永昌街道3栋、永盛街道2栋、板桥镇1栋)、黄牌6栋(九隆街道4栋、兰城街道1栋、丙麻乡1栋),因板桥镇1栋红牌已拆除,未作鉴定。通过实施危房鉴定工作,有力的推动力全区红黄牌经营性自建房的管控整治工作,为自建房整治提供有力支撑、掌握自建房数量和质量底数、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提升了群众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能力水平。改变了群众对危房存在的风险的认识,改善了群众居住安全住房的观念,同步提升了农户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

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2022年度完成老旧燃气管网市政中压管30.8公里,完成庭院及户内管网9.1公里;消除安全隐患200余处,完成老旧管网更新改造39.9公里。该项目总投资33292.3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8700.00万元。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涉及561个小区的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共覆盖3.0116万户老旧小区居民用户。共涉及改造更换调压箱(柜)632个;市政中压、低压庭院管网127.993公里;楼栋低压立管120.464公里;燃气表更换3.0116万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3.0116万个;更换燃气连接灶具软管60.232公里;以及相应的阀门、警示带、标志块等燃气配套设施。有力的解决了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安全问题,替身了城市居民的满意度。

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该项目共申报财政拨款271.06万元经费,其中:2022年支出70万元。计划2023年3月支出40万,2023年7月支出40万元。解决了云南保山城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张劲翔承建“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历史遗留问题,提升了涉访群众满意度,保障社会稳定。

保山中心城区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官网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占地面积 150亩;(远期)处理能力14m3/d;一期(近期)处理规模4m3/d;一期占地65.95亩;建设提升泵站1座;铺设DN800-1500配套污水管网11.36公里;建设厂区综合业务用房1栋。有效带动地价增值、激发经济活力、改善投资环境,有效提高片区居民生活质量、减少疾病、改善健康,有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改善保山市中心城区及相关集镇的环境卫生及投资环境。

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8.5亿元,新建输水能力按5万立方米/天引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新建日供水规模4万立方米/天净水厂一座;新建和改造DN150DN500市政供水管网约174.3千米;新建年产3.1万吨包装饮用水生产线。能有效解决城镇居民的供水问题,人民群众幸福感及满意度稳固提升。

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改善整体居住环境、减少住房安全隐患,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改善建筑布局散乱、容积率较低,提升城市形象的必要途径。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79.13亩,涉及棚户区拆迁户数734户、2974人,其中:货币安置381户、1547人,占比51.91%;回迁安置353户、1427人,占比48.09%。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小区建设。安置小区建设住宅套数730套,用地面积86.48亩,总建筑面积1157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7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改善老旧小区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隆阳区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主体修缮为屋顶和墙体防渗水改造、公共区域墙体粉刷等;配套设施改造主要为老旧供水管网和供电线路改造、小区内场地硬化、绿地补植,增设垃圾桶等,完善室外消防设施及值班室等。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改善老旧小区道路环境、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不仅能够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还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由于棚户区居住环境混乱、管理困难、杂乱无章,居民的安全问题得不到保证。项目建设改变了片区脏、乱、差的现状,建筑由旧变新,提高了建筑容积率、空间的利用率和居住容量,改善了居住条件,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房屋结构以及土地综合利用方面不足,基础设施配套条件不完善等情况,最大速度加快隆阳区板桥片区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城市住房条件,满足居民对居住条件要求。本项目通过绿化、给排水、供热等市政工程,极大的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从而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目,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保财综﹝202039)、《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保财综﹝202040)等管理制度执行。对于符合发放廉租补贴条件户数,已按标准全额发放,有效解决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日常维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工作重点,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东河治理市政建设镇村建设住房安居工作使经济更加平稳水质更加清澈城市更加宜居乡村更加美丽人民更加幸福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建设,全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困难。一是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尚未进入省级PPP项目库,资金未得到落实,且融资困难。二是项目涉及镇村污水收集治理中拟分散处理的污水处理终端用地情况,已报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三区三线”划定调整,但审批结果还未公布,用地保障情况未确定。三是农村垃圾、污水基础设施日常管理不足,已建成设施后期运营维护资金有限,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得不到保障。四是城中村板块部分区域涉及军产等难以协调等因素制约施工进度。

(二)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受经济下行影响,全区商品房待售面积持续下行,加速下行调整、交易持续低迷,库存规模由降跳增。截至20229月,全区房地产网签库可签约备案面积246.61万平方米,按现5万平方米/月去划量预估,全区需50个月(42个月)去化周期。

(三)建筑行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增长,国家对房地产板块进行调整,商品房去库存任务艰巨,建筑业投入减少,建设项目减少。我区建筑业产业规模总量缩减,市场份额下降严重,建筑业总产值下滑明显。

(四)公共租赁住房供给不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目前公租房仍有3000余人轮候分配。

(五)城市维护人力和经费投入不足。城市市政维护经费严重不足,严重制约城市市政维护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拖欠市政维护资金1700余万元。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对2022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我单位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